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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於這段時間甚為節儉,規定三品以下的大臣,以及內宮后妃以下者,不得配戴金玉製作的飾物,並且遣散宮女,以節省開支。他又下令全國各地均不得開採珠玉及製造錦繡,一改武則天以來後宮的奢靡之風。他並命令宇文融清查全國的逃亡戶口及籍外田地,共查得八十多萬戶,大幅增加唐朝的稅收及兵力來源。因為這些措施,唐朝的財政變得豐裕,而且全國的糧倉充實,致使物價十分廉宜。天寶元年(742年),大唐帝國的人口約4891萬人。杜佑的《通典·食貨典·歷代盛衰戶口》記載當時盛況:「米斗至十三文,青(治所在今山東青州)、齊(治所在今山東歷城)谷鬥至五文。自後天下無貴物。兩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絹一疋二百一十二文。東至宋(治所在今河南商丘)、汴(治所在今河南開封),西至岐州(治所在今陜西鳳翔),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謂之驛驢。南詣荊(治所在今湖北江陵)、襄(治所在今湖北襄樊),北至太原(今屬山西)、範陽(今北京),西至蜀川(今四川)、涼府(今甘肅武威),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遠適數千里,不持寸刃。」
唐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強大鼎盛的朝代,其興盛與當時社會經濟及對外貿易的發達有莫大的關係。
在農業方面,唐代十分重視發展農業,農業技術、農具使用都有所進步。此外,唐朝建國以來,又興修了很多大型水利工程。如在河南道蔡州新息縣(今河南息縣)增修了隋朝的玉梁渠,灌田面積擴到三十多萬畝。河北道薊州三河縣(今河北省三河縣),有渠河堰與孤山陂,灌田三十萬畝。山南道李皋主持修復江陵縣(今湖北江陵)的古堤,擴展良田五十萬畝。有唐一代共修二百六十四項水利工程,使農業生產大大發展。「貞觀之治」、「開元之治」就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出現的。
唐朝的手工業,無論是技術水平、產品種類或生產規模都超過了前代。當時紡織的技術很高,如長安羅非常精致,唐朝詩人李商隱曾有「萬里雲羅一雁飛」的詩句。從新疆阿斯塔那古墓出土的唐朝白地綠花羅,便可真實地看到當時織羅的精湛技術。陶瓷業也發展到新階段,當時江南的溫州(今浙江溫州市)、麗水(今浙江松陽縣東)、潮州(今廣東潮安)等地,都產青瓷。除了青瓷以外,又發明了白瓷和三彩陶器。西安墓葬出土很多白瓷器,說明瓷器手工業進一步發展。唐朝後期還發明了三彩陶器,在陶胎上塗上一層有彩色的釉,然後畫上黃、綠、青色花紋,經過燒製就成了鮮麗的三色陶器。至於其他工業如造紙業、茶葉、金屬冶鑄業、造船業等,亦發展興旺。
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促進了商業的繁榮和內外交通的發達。當時以長安為中心,設置驛路,貫通於全國各地,進一步刺激了對外貿易的發展。唐朝的陸路交通,繼續藉著漢以來的絲綢之路,與中亞及阿拉伯國家交往。每年有大批商人、使節沿著絲路來中國進行貿易。各國商人帶著從西方販運來的香料、藥材、珠寶等以換回中國的絲織品和瓷器。所以在唐初,陸上絲綢之路成為對外貿易的重要通路。唐朝對外貿易的繁榮興旺,還表現在海上交通與貿易的發達。安史之亂以後,陸上絲綢之路交通受阻,海上交通與貿易的發展顯得更為重要。《新唐書.地理志》記載了「廣州通海夷道」,已能通往印度洋,直達波斯灣,全長一萬多公里。沿著海上航線,中國和亞非各國的商船,往返不絕,促進了唐朝與阿拉伯國家、東南亞各國的貿易往來。
1. 租庸調制的內容:
租庸調制是唐朝前期的賦稅制度,建立在均田制之上,歷史上備受讚揚。以下簡述租庸調制的內容:
1. 租
即是田租。男子年18,由政府授田百畝,80畝為「口分田」,不得買賣,死後還官,20畝為「永業田」,由子孫承繼,可自由買賣。每丁每年須納粟2石作田租。
2. 庸
即是力役。每丁每年須義務替國家服役20日,閏年加2日。不願服役者,以每日納絹3尺或布3尺7寸5分代替。若替政府額外加役,25日以上免調,30日以上免租。
3. 調
即是貢品。每丁每年按所屬地區,呈獻土產予皇室,可獻綾(或絹、絁)2丈,綿3兩;或布2丈5尺,麻3斤。
【租庸調制具輕徭薄賦的精神,就農民而言,負擔為歷朝最輕的;就政府而言,也能帶來穩定的收入。】
優點:
1. 輕徭薄賦
租庸調制的稅率為歷朝最輕,人民易於負擔:以田租而言,漢30稅1,唐約40稅1;以力役而言,漢每年1月,唐只20日;貢品方面,唐亦只及北魏時的一半。
2. 稅項分明
租庸調制下,「有田則有租,有丁則有庸,有戶則有調」,稅項分明,稅額固定,官吏難於暴斂,人民難於瞞稅,保障了政府的收入。
3. 為民制產
租庸調以均田制為基礎,政府授田於民,使耕者有其田,為民制產。農民生活有保障之餘,政府亦可徵其賦稅。
4. 杜絕兼併
租庸調制規定口分田不能買賣,又三年整理戶籍一次,杜絕豪門富戶兼併土地之弊。
安史亂後,戶籍散失,租庸調制崩潰,無法實行。德宗時,改革稅制,依宰相楊炎之議,行兩稅制,以下簡述兩稅制產生的背景:
1. 均田制之破壞
租庸調制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但唐代自安史亂後,人口流徙,戶籍散失,政府無法按戶籍授田,亦無法按戶徵稅,於是毋須依賴戶籍的兩稅制遂應運而生。
2. 土地兼併嚴重
自唐玄宗起,土地兼併嚴重,大量農民失去田地,四處逃亡,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租庸調制受到破壞,不能施行,故不再授田的兩稅制因而出現。
3. 地方不供賦稅
安史亂後,藩鎮割據,地方賦稅無法上繳,政府為了維持收入,與藩鎮爭奪賦稅,遂改革稅法,行兩稅制。
4. 兩稅制的基礎
安史亂後,唐室為了增加收入,不斷提高地稅和戶稅,使之成為當時賦稅的主要來源,奠定兩稅制的基礎。到德宗採用宰相楊炎的建議,就正式改行兩稅制。
【 兩稅制在繳稅上較為簡單、公平;而在量出為入的原則下,兩稅制亦能穩定國定收入,解決國家經濟問題。】
唐代經濟重心東南移的原因:
唐中葉以前,中國的社會經濟以北方為中心,及至中葉以後,經濟重心逐漸東南轉移至長江流域一帶。以下簡述其原因:
1. 北方經濟殘破
安史之亂爆發,黃河流域一帶飽受戰亂,田園荒蕪,物價高漲,經濟備受破壞。安史亂後,又由於北方藩鎮割據,長期陷於混亂狀態,加上水利失修,天災頻頻,經濟無法恢復。
2. 人民大量南移
由於張巡、許遠死守雎陽,江南一帶免受安史戰亂,大量人民南下避禍,提供充足的勞動力,和北方的生產技術,加速了南方經濟的發展。
3. 東南早已開發
東南一帶自三國時吳國建國後已漸次開發,及晉室南渡,更加快了江南地區的發展。到隋代,由於運河貫通,交通便利,南方經濟進一步得到發展。且江南一帶土地肥沃,氣候適合,農作物產量高,又未經戰亂,故唐中葉以前,江南已具備了成為經濟重心的條件。
4. 唐室著意發展
安史亂後,北方藩鎮割據,唐室無法收取北方的賦稅,江南成為唐室經濟支柱,故朝廷積極興修水利,開發港口,加速東南地區成為中國新的經濟重心。
繼承唐後期的發展,宋朝著重南方海外貿易的發展,南方這經濟重心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鞏固。
唐中葉發生安史之亂以後,北方經濟日益衰落,中央財政仰賴東南租賦及鹽稅維持,經濟重心逐漸向東南轉移,以下簡述其概況:
1. 南方人口增加
唐代前期,黃河下游為人口密集之地。安史亂後,北方人口銳減,而南方因不受戰亂影響,人口不斷上升,提供大量勞動力,推動南方經濟的發展。
2. 財政重心南移
安史亂後,唐政府不能控制中原,賦稅要全擔在江南40州的人民身上,所謂「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加上對外貿易也集中在南方的廣州、泉州等地,可見南方地區已成為唐中葉以後的財政重心。
3. 南方農業發達
中唐以後,北方水利失收,天災頻頻,農業凋敝。南方則因唐室財政依賴江南,故刻意發展農業,大量興修水利工程,如水塘斗門、夏堰;江南農民又大量開墾湖田、渚田,使南方耕地大增,農業生產力超過北方。
4. 南方工業增長
中唐以後,江南手工業發展迅速,超越北方,例如江蘇浙江的絲織業、越州江西的陶瓷業、杭州宣州的造紙業等,馳名中外。
5. 商業重鎮南移
隨著南方農業和手工業的興盛,對外貿易的逐漸發展,南方商業急促發展起來,大商業城市如廣州、揚州、杭州、成都,最為繁榮,取代北方的長安、洛陽,成為新的商業重鎮。
安史之亂前後八年才被平定,對唐室影響深遠。
經濟方面:
1. 戰亂時期,戶籍散佚,租庸調制遭破壞;藩鎮跋扈,地方貢賦不上中央;加上回紇又恃功苛索,使唐室財政枯竭。
2. 安史之亂,地方殘破,生產停頓,物資短缺,物價飛漲,朝廷復多方徵稅,致令民生困苦。
藩鎮割據及宦官專權都是唐日漸衰落之關鍵,可見安史之亂對唐室負面影響之深遠。
社會經濟方面:
1.戶籍散失,嚴重影響唐室收入。
2.貧富懸殊情況無法改善,人民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
3.北方嚴重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