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唔做,,, 7日點計,,,??

2007-10-27 4:50 am
試用期唔做,,,7日通知
咁個7日,, 係唔係只計平日,,,
星期日,,/ 紅日 係唔係 唔算,,,
咁我個7 日,,, 請左1日假,,, 咁算唔算 ??,,,
定係要在返多日呀,,?

唔該!!!

回答 (2)

2007-10-27 5:04 am
✔ 最佳答案
我之前幫公司打過合約, 所以同勞工處問過資料,
如果係試用期既第一個月唔做, 係唔洗通知期, 亦唔洗俾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既第一個月後, 就要睇下佢合法有無寫明,
有既跟合約, 無既就一定唔可以少過七,
過左試用期後, 合約有講明就跟合約,
無就唔可以少過一個月。

2007-10-26 21:05:05 補充:
通知期係計埋假日紅日既!
2007-10-27 5:02 am
上工前通常會跟僱主訂明試用期,由一至三個月不等。
而通知期亦有所不同,某些公司有三個月試用期,第一個月唔做要 7 天通知,第二及三個月唔做可能需 14 天通知。所以,首先要弄清楚試用期中的協議天數。

於試用期內,僱員想唔做,由向僱主親口辭職或是以書面辭職日起計7天便算完成。

就以今天來舉例:
1, 如果你今天26.10.2007 早上便向僱主辭職,那麼01.11.2007 便是最後上班日期。僱主必須在僱員離職後7天內清付所有有開工資給僱員。

2, 如果你今天26.10.2007 Lunch time 至放工才向僱主辭職,那麼02.11.2007 便是最後上班日期。僱主必須在僱員離職後7天內清付所有有開工資給僱員。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08: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26000051KK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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