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0:1-12 耶穌的婚姻制度是否不合時宜?

2007-10-27 12:45 am
馬可福音10:7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 與妻子連合, 二人成為一體, 既然如此, 夫妻不再是兩個人, 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 人不可分開

若照耶穌的說法:
1. 若遇到合適的對象, 而不結婚也是錯的! 那麼天主教的神父是錯了
2. 另一半若是神許配的, 為什麼天下如此多怨偶!
3. 若發覺對象不太合適, 也要死忍!否則犯了姦淫(橫死豎死, 不如真正犯姦淫)
4.中國的大家庭也是錯的, 因子女結了婚沒有離開父母
更新1:

神 配 合 的 、 人 不 可 分 開 除了阿當和夏娃的婚姻是神配合的, 現代的婚姻全不是神配合的, 所以可以離婚, 亦不算犯姦淫; 直至天國再臨, 神才會把夫妻配對, 到時人便需要嫁娶, 永遠跟伴侶生活, 但不是現在, 所以基督教和天主教全部解錯聖經! 亂訂婚姻制度。

回答 (1)

2007-10-28 11:55 am
✔ 最佳答案
離婚與再婚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許多人盼望結婚後成立美滿的家庭,但不久就鬧離婚,成為他們一生的悲苦和污點。
離婚
舊約最初沒有人休妻,他們只有多妻妾。現在沒有人娶妾(有些國家還會有多妻制),但離婚就很普遍,特別歐美極流行,漸漸流入我國各大城市中。古時有休妻,但沒有休夫。
1. 以色列古時有休妻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神本來就不許人離婚的。但後來給休書就可以休妻,為甚麼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心硬的人,一定要離開,摩西說許可給休書,但不等於贊同他們分離,而且這不是神的旨意。
2. 世人離婚很普遍
(1) 離婚的理由
我國古時有“七出之例”: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一般離婚理由;不理想的婚姻,所以要離,這是“非為錯失”的離婚新觀念。丈夫有外遇,所以要離婚。性情不相投,等等。
(2) 離婚的後果:
離婚好像治病不當,反會使病情惡化。
1. 妻子損失大:
以前離婚之後,妻子可享有瞻養費。現在多數都沒有了。許多女人失去了謀生的技能,失去養老金、醫療津貼和養育子女的權利。
大部分在學校製造麻煩的學生,都是來自破碎的家庭。
女人離婚後,再婚的機會很渺茫。
2. 短壽:
據美國統計,離婚造成死亡的原因,不單是以心臟病居首位,至於離婚者、孀寡和鰥夫也是偏高,不分性別和種族。
35-65歲離婚的男子,死亡率比已婚的男子高130%;而白種人離婚女子,死亡率比已婚女子高37%。
(3) 離婚會留下創傷的疤痕,這是一個災難。
3. 基督徒的離婚
有人一聽基督徒離婚,就大大反對,說,“基督徒不能離婚”。
(1) 信主之前已結婚的:
夫妻二人結婚前都是不信主的,結婚後有一方相信了,但另一方始終不肯相信,是否可以離婚呢?
如果對方不肯信,又不願離,就不離;“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如果不信的一方要離就由他(她)離去:“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她)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如果你領對方信主那就更好了。這與找不信的人結婚不同。你找不信的,已不是神的旨意。但你在信耶穌前已結婚,結婚後你才信主,主會幫助你使對方信耶穌。但如果對方不肯相信,又不反對你相信,他(她)又不願離去,就不必離;他9她ˍ若要離,就由他(她)離去。
(2) 對方犯了淫亂又不肯悔改: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若不是”,原文作“除非”。耶穌的意思是,“除非是為淫亂的緣故”,即對方犯了奸淫就可以離;如果對方沒有犯奸淫,你離婚你就是犯奸淫。原來淫亂是存心破壞婚姻的。
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被休的”,是因她犯了奸淫,而被對方離棄。但如果丈夫犯奸淫,妻子是離棄淫亂的丈夫,妻子就不是“被休的”,這婦人沒有犯奸淫,是可以再嫁的。
離婚後可以再婚嗎
我國舊日認為寡婦再嫁是恥辱。有需要再嫁,她也不敢嫁,就勉強守寡,結果有得了精神病的,有自殺的,有犯奸淫的。
1. 寡婦可以再嫁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守節不嫁是好,但不要勉強,以免犯罪,那就更不好了。再嫁並不是羞恥,喪夫喪妻的人有權再結婚:“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本來再嫁是可以的,但因她們當初許願不再嫁,後來違願就有罪(“被定罪”原文作有罪)。她們再嫁不是罪,只是違約是罪。“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2. 監督(長老)執事喪偶問題
有人說,監督執事“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如果對方死了就不能續娶或再嫁。再娶就是作兩個婦人的丈夫了。
原來當時有多妻多妾的信徒,他們悔改後被教會接納,但他們不可以作監督或執事。
這幾節經文不是說監督執事只結婚一次,配偶死了就不能續娶。“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原文是現在式的,指同個時間不能有兩個妻子。以前是“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妻子死了續娶,還是“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3. 離了婚的人
我不是說隨意離婚,而是指對犯了淫亂而不悔改的,就可以與對方離婚。離了婚的基督徒,能不能再婚呢?
按耶穌說,“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如果對方是犯了淫亂而不悔改,離婚就不是犯奸淫,而是正常的了。正常人當然可以結婚。
如果未信的丈夫或妻子要離去,就由他(她)離去。在離去之後,自己就自由了。一般不信的人提出離婚,都是因為對方已找到另一個對象。在離婚之後,最好等候一段時間,等對方結了婚(淫亂),你才與他(她ˍ人結婚,因為是“為了淫亂的緣故”,你就有自由了。假如對方不結婚,但他(她)與別人苟合,他(她)就犯了淫亂,你再結婚就沒有罪了。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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