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欠銀行20萬(咭數和貸款),因每個月要交4000的膳養費,自己家用每月要比4000,欠朋友30000,但因無力賞還,現在不知申請破產好還是債務重組好,
希望大家幫忙解決,真的好危急。我自己又不懂喎,只好上來請教大家,我見到佢我都覺得佢好無助呀~~
佢月入11000左右,重點是佢無能力比到堂費和律師費,想申請又唔知點喎,我都有問過其他人,人d律師會教你申請破產前去問別的銀行借錢,之後話自己過了大海輸嗮d錢,之後回來申請破產,這有用嗎?有無危險的呀~
還是有甚麼可以括免這個費用呀~~
十萬火急,請多多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