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大律師銜頭

2007-10-26 6:00 pm
眾所周知, 係香港有專業資格的律師/大律師可以叫自己XXX律師 or XXX大律師。如果一個只係有外國律師牌嘅人係香港可唔可以叫自己XXX律師? similarly, 只係有外國大律師牌嘅人可唔可以叫自己XXX大律師?
更新1:

免試執業? i thought in order to practise in Hong Kong you must take some exams with the Law Society or Bar Assocation.

回答 (2)

2007-10-27 3:08 am
✔ 最佳答案
以前仍係英國佬管冶時代時, 在香港及英聯邦有律師/大律師牌都可以在香港免申請/免試執業及稱呼自已為XXX律師/大律師. 非英聯邦的律師/大律師未經批准唔可以在香港免試執業. 卡片上及稱呼上只可話自巳的職業為律師.而唔可以叫自己XXX律師/大律師.

現在由中國管治, 所有普通法地區(common law jurisdiction)的律師可申請在香港免試執業. 批准後可以叫自己XXX律師/大律師. 非普通法地區, 例如: USA, 要考試先可以執業. 如唔考試就只可稱自巳XXX Attorney-at-law(法務人員).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7-10-28 10:53 pm
從執業的資格來說,只有香港律師及香港大律師,及經與律師會注冊的外國律師方可在本港職業。外國律師在本港注冊為‘注冊職業律師’(如美國律師)后,可在香港從事該地法律的業務。他們的名片寫一般是‘紐約州律師’或‘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而不會光寫‘律師’。

你自稱乜都可以,問題系如果你唔系香港律師,你自稱時是否以香港律師的身份行事?或你意圖欺騙其他人你是香港律師?這兩種就當然唔得啦!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3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26000051KK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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