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ge三民主義

2007-10-24 4:20 am
係民主..民權..民生
定民族..民權,,民生

回答 (2)

2007-10-24 4: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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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提出的政治纲领,包含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此纲领历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他多次对三民主义所作的表述,是有所改变和发展的。
民族主义:反对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的书稿在民国11年陈炯明的部队进攻广州大总统府时失落,目前可以看到的印行材料,最早的是1905年的〈同盟会宣言〉(即《民报》发刊词),最晚近的是他在1924年以“三民主义”为题所作的16次讲演的纪录
同盟会的成立 民国前七年(乙巳年)春,总理由美赴欧,先后在巴黎、柏林宣扬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号召留学生,了解革命组织的团体,加入共有七十余人。七月,总理返日,又以兴中会为中心,把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和革命份子联合一致,八月十二日,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总理为总理,并曾通过总章,发表宣言。 〈同盟会宣言〉的中心内容是四条纲领性的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可以说是辛亥革命以前三民主义的早期形态,前两条即当时的民族主义,第三条即当时的民权主义,最后一条即当时的民生主义。 中华民国的名称,也是同盟会成立时确定的。 在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指出:“重新来研究国家的现状,重新来解释三民主义。”他从1月到同年8月,作了16次讲演以阐发三民主义,由黄昌谷全程速记、翻译。这是他一生宣讲三民主义的最后、也是最有系统、最详尽的篇章。
孙中山在多次讲演和宣言中指出:他所领导的政党和运动须达到三个目的:进行民族革命以实现民族主义,进行政治革命以实现民权主义,进行社会革命以实现民生主义,他又认为最后一个目的,最好用改良的方法逐步实现,而避免一次革命。
孙中山在1924年6月16日于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以三民主义为纲,对该校师生之训词,后来成为中华民国国歌。
1929年,在南京完工的中山陵,处在山顶最高峰的祭堂,有3个拱门,分别书写着“民族”、“民权”、“民生”。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三民主义成为蒋中正威权体制下的“党国意识型态”,高级中学及大学中列有三民主义课程,透过此一课程极力推展反共教育,建构中华民国政府的政治正统乃至民族道统的地位,大学及中央研究院在当时都设有三民主义研究所,并以“三民主义”、“国父思想”等不同名称,列为大学联考与国家考试的必考科目。在台湾的地名、路名乃至各级学校校歌或多或少都能见到三民、民权、民生、民族等用语。
除了中华民国宪法外,在当时各类教育规章、课程目标都有贯彻三民主义一类文字。解除戒严及动员勘乱时期后,相关科目的授课内容逐渐改变,大学内相关课程则逐渐改为中华民国宪法课程,国家考试及大学入学考试则渐次缩减,甚至停考该科目。各三民主义研究所则改名或改组,例如台湾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变更名为国家发展研究所。
參考: 為基百科
2007-10-24 4:24 am
民主..民權..民生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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