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對方不見 可以經由戶政或警政查詢地址嗎? 但是我媽沒有本票 只有對方的過期支票和對方這幾年的匯款紀錄
2.請告訴我不經由討債公司還有徵信社 由法院或法律途徑討錢的方法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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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超過一年〈到期日起算〉,即超過票據法定追訴時效,強烈建議勿用支付命令?/????????真的嗎......對方不要加開本票的話那不就拿他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