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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暴動是發生在1956年香港的一場社會騷動。當年10月10日(中華民國國慶),因中華民國國旗被人撕去,而引發一場大規模的抗爭動作。
1949年,中國大陸政權易手後,大量原來傾向國民政府之人員移居香港。每年10月10日時值中華民國國慶(又稱「雙十節」),他們聚居的地方皆會掛上大量中華民國國旗,數量甚多,旗海飄揚。
1956年10月10日,一名李鄭屋徙置區的職員以政府規定禁止懸掛旗幟為由,撕去李鄭屋徙置區G座6樓多面旗幟。居民發現後,數百名居民包圍徙置區辦事處、要求該名職員道歉,並且燃放鞭炮。職員拒絕後報警求助。警察到場後被千多名居民包圍,並開始出現暴力行為。有人向辦事處放火,並向警察擲石。最後警察驅散人群。
翌日,暴動蔓延至其他地區;大坑東有數百人燃燒雜物、焚燬警署。在左派集中的荃灣區,右派工人要求在寶興紗廠掛上青天白日旗。紗廠職員以管理人不在為由而不應允,最後紗廠被放火燒毀。油麻地、九龍城、土瓜灣都發生燒殺搶掠事件。
其後數日,有300多間有中共背景的左派報館、工廠、工會、學校和商店遭受搗亂。單是荃灣便最少有30名左派工人被打死。由親右派三合會控制的暴徒並且四處搶掠及放火焚燒多間商店,更有人推翻汽車封鎖道路,導致區內交通癱瘓。
部份地區被右派三合會封鎖後,路過者被要求掛上「青天白日旗」方準放行;未有國旗者只能以10元的高價,即場向三合會買旗。外國人在九龍成為騷擾的對象。當中,瑞士駐港領事館的副領事兼參贊及其夫人,也被暴徒在的士車內縱火焚燒,司機和副領事夫人死亡、副領事重傷。[1]
10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強烈要求港英政府鎮壓暴動,並於當日及16日約見英國駐華代辦歐念儒提出嚴重抗議。16日下午,總督葛量洪在記者會反駁北京方面的抗議,認為北京「干預內政」,並指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暴動由國民黨策劃。[1]
港府亦在電台發出廣播,警告會對暴徒格殺勿論。同時派遣軍警搜捕暴徒及首領人物,並且出動英軍及裝甲車巡邏。有旁觀者在旁觀暴動時遭警察打至傷重死亡。
最後暴亂在11月14日平息,總共最少造成60人死亡,300人受傷,超過1000人被捕,當中部份人被逮解出境後選擇前往台灣。
警察在雙十暴動之後檢討事件,並於1957年1月1日發表《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1]由於當時警隊內只有少數的防暴警察,難以應付大型群眾騷亂;警方之後作出改制,成立警察分遣隊,最後發展成為日後的香港警察機動部隊(PTU)。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