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買樓交割延遲的問題

2007-10-23 3:55 am
本來今日是成交日,但是律師行今日先check到破産管理署有一份和我同名同姓的破産記錄,當然不是我的,但是該記錄沒有登記身份證NO.所以搞到成交需要延遲,原業主要求賠償否則收回全部首期,我都沒有辦法。銀行審批按揭時候也沒有提出這個問題,那麽我應該去追究誰的責任?

就算我唔好彩有這樣一個人跟我同名同姓,破左産,但是搞到延遲交割都不應該是我的責任吧,而家我都是借錢賠業主,慘喔,而如果業主話我違約,我又有咩也可講?

我從國內來HK工作,很中意這里先决定在這裏買樓,但是爲了買這個樓我都用晒所有的積蓄,仲借了親戚朋友几萬蚊,想有樓之後可以接父母過來住段時間,點知出現這樣的事情,真的好煩。唔該各位幫忙分析一下,我應該點做。

我都不想點樣,只要破産管理署儘快check清楚果個人唔系我,唔再延遲就ok了。但是這件事情真的是好巧哦,我的名都好特別o既,但是偏偏果個人o既中文名同英文名都同我一樣。

回答 (2)

2007-10-24 8:31 pm
✔ 最佳答案
我懷疑律師是與業主或代理串謀,。
1.律師不会在當天才查到,應該早就查到,特登當天話你知,等你束手無策,然后大家分掉你的訂金。
2.破産管理署的資料怎会無id no.在hong kong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是靠
id no分辨,不会冇的。我唔知你是否用地產介紹律師,我就唔會,很容易夾埋串通,



如果你吾怕花錢,請另一個律師再查,有冇咁嘅事,有就衰左,如果冇就告他。
2007-10-24 10:42 pm
同意樓上的講法,破產處的記錄是有登記身分證NO.,但只是身分證英文字加頭三位數字,而且只記錄英文名。(這是根據私隱條例而執行的。)

你/你的律師在破產處還可以看到,那破產人士是欠那銀行/那機構的錢。曾有人試過真係咁黑仔,同個破產同英文名,仲要身分證頭4位相同,結果自己花錢去那銀行出一封證明信,證明自己非但沒有破產,仲沒有欠債記錄。那人心有不忿,仲去報紙投訴版投訴啊!

賣家就算吵到上法庭都無用,而且你好應該問銀行,到底是你的問題,還是那物業有問題才不能批按揭,有時候是物業因有不愉快記錄(例如自殺、兇殺、物業僭建而被訂契。。。。等)而不會作出按揭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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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22000051KK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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