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你的情況,如果申請公屋,就算加埋你父母共三人都唔夠資格。如果申請居屋,我個人首先建議你不要用單人身份申請,因為是最後一批的選樓人士,很吃虧的。
先說居屋的事,你的情況必然是白表的;綠表是公屋住戶才能用的,非綠表的便是白表。根據2007年第二期的限額(每一期都會調整),二至七人的家庭入息是月入$22,000為上限,資產(物業和積蓄)是$600,000。2007年開始銷售剩餘的居屋,第一期是2007年2月,第二期是2007年9月;依你的情況,那最快就要2008年上半年的第三期和2008年下半年的第四期了。
但申請居屋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先說錢吧!留意新聞何時會派表格(申請表)接受申請(記得在限期前交表),一百元的手續費並不是什麼問題,之後你會獲發一個W123456的編號信件,然後等待攪珠。
攪珠會分00至99號,如果你的編號最後兩位數字是56,那你就要留意56是排那一組,然後按次序選樓。選樓次序是先讓受重建或特殊需要的特別組別先選,跟著是綠表的有長者家庭人士,然後是綠表沒有長者的家庭,再跟著的是沒有直接關係的綠表家庭(例如祖母與孫兒),再然後的是綠表的單身人士。
再來的便是白表人士,當綠表所有人選好或棄權,或綠表所選的樓已達到那一期的80%,便論到白表的人選樓了。先來的是有長者的白表家庭,跟著是沒有長者的白表家庭,然後是沒有直接關係的白表家庭,最後是白表的單身人士。
所以當白表申請者不能抱太大的期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那一百元的申請費,請你把它當作一張彩票便算了。申請居屋並不是一年半載可以成功的事,在這之前建議你還是繼續寄居好一點,因為這關乎你將來的事。
如果讓你走運的話,好彩讓你可以買心水的樓宇,那你就要即日付出不少於樓價的10%,還有二百多元的手續費和數百元的律師費。再來的便要在限期內找銀行按揭付清餘下的樓價,那還有一些稅務收費(約數百元左右);最後便可以等待收樓。在等待收樓期間,你便要為如何為物業裝潢而奔波,一般至少要花上十多萬,這又是一筆很頭痛的開支。
最後便要談談除了居屋以外的選擇了,如果你真的不能負擔私人樓宇,我個人建議你繼續寄居,又或在外租個小房(在香港叫套房)住(一般月租二千至三千元),待你儲夠一定的錢,及有看得上的樓時才買樓。
香港人有句說話:「買樓跟買菜不同」,絕不能兒戲!必須好好計劃才行的。
P.S.:我已經盡量用文言文來寫,但希望你會明白部分「香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