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修車花了65000元,有拍照存證
3.我12天沒有車上班,都跟別人借機車,我家在楊梅,公司在林口,來回70幾公里
4.為了辦事情請 ㄌ3次假
5.對方避不見面,關機,調解都不到,害我請假,又浪費我時間,又花計程車錢
6.我有驗傷,並有診斷證明
7.我可以要精神損失賠償嗎
請問法律達人們,我可以向這樣可惡的人要哪些費用??
更新1:
我的車因為大撞,種個c柱,都切掉焊回去,門也更換再生材料,車子大樑也橋過,除了維修費用,是否可以要一筆車子 中古行情下降的費用,因為大撞的車,通常會被打折,不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