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又發生了一宗越婦恐嚇掟仔落街的事件,A three-year-old boy pleaded with his mother not to throw him from the 17th floor of a block of fl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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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兩件事件裡,我都為那些小朋友感到惋惜和悲憫。我認為小朋友是有生存的權利,父母不應因為家庭問題而犧牲小朋友的生命。子女心目中的父母有如「守護天使」,若不幸被父母利用作為要脅工具,甚至受到傷害,會嚴重影響其弱小心靈,對世界充滿疑惑,對家庭失去安全感,對人失去信任,長遠更會增加情緒病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