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通常要有一定的依據..因為2聯單效力薄弱.對方才會吃你死死ㄉ.
建議你可以直接到地方法院諮詢看看.或是因為警察大都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你可以去問看看..2聯單的效力如何?但真要告上法院也要看法官採不採信?通常會先調解..但建議你近期將對方與你們的通聯紀錄.保存或錄下爭吵內容.一來有講到錢款ㄉ事能輔助證明.2來太過分也可以提告騷擾.或毀謗..提告警察局分局就可.而且是刑事罪.不需另外花費.要對付那種人就要先握有證明.相信你們再找他要錢時.他還會罵.請不要忘了那個好機會.別忘了.汙辱在近期電視上的判例也有罵一句話判罰多萬ㄉ.讓他害怕就不敢再裝傻了!另外可查一下6法全書
2007-10-20 18:42:39 補充:
ps:還有存正信函並沒有執行的效力.他主要的功用是(盡告知之義務)只是有一點警告的意味在..另外現在法院辦件的速度很快.如果真ㄉ要不回來.還是儘早做提告的準備.由法院判決去執行償還.如果對方出言恐嚇.毀謗也都可一併提告.但是要有除了家人的第3人在場及公眾場合之下.因為光靠對方私底下用電話罵你們.但是他沒有散播的意圖.所以通常不會成立!另外騷擾就很廣義了..(嚴格上來說..騷擾的定義是讓他人心情生活感到不舒服.困擾就算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