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北京奧運有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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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 運 比 賽 場 館 及 相 關 設 施 建 設
( 一 ) 原 則 、 內 容 和 布 局
基 本 原 則 :
場 館 的 規 劃 設 計 , 既 要 有 利 於 奧 運 體 育 比 賽 , 又 要 充 分 考 慮 賽 後 利 用 。 在 滿 足 比 賽 期 間 國 際 奧 會 技 術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最 大 限 度 地 發 揮 奧 運 場 館 的 社 會 效 益 , 使 之 與 廣 大 市 民 日 常 健 身 的 需 要 相 結 合 , 並 便 於 賽 後 開 展 文 化 、 體 育 、 會 展 、 商 貿 、 旅 遊 、 娛 樂 等 活 動 。
堅 持 勤 儉 節 約 , 力 戒 奢 華 浪 費 。 所 有 場 館 設 施 建 設 的 規 模 、 位 置 、 數 量 逐 一 進 行 論 證 , 能 夠 利 用 現 有 場 館 進 行 改 建 、 擴 建 的 就 不 新 建 , 能 搞 臨 時 性 場 館 的 就 不 搞 永 久 性 場 館 。
創 出 體 育 建 築 精 品 。 充 分 體 現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理 念 , 努 力 探 索 建 築 技 術 、 藝 術 與 環 保 的 有 機 結 合 , 為 首 都 留 下 獨 特 的 奧 運 遺 產 。
建 設 內 容 : 奧 運 會 比 賽 計 劃 使 用 場 館 37 個 , 其 中 北 京 地 區 32 個 , 京 外 地 區 5 個 。 在 北 京 32 個 比 賽 場 館 中 , 新 建 19 個 ( 含 6 個 臨 時 賽 場 ) , 改 擴 建 13 個 。 此 外 , 還 要 改 造 59 個 訓 練 場 館 及 配 套 建 設 殘 奧 會 專 用 設 施 。 京 外 地 區 的 5 個 場 館 專 案 中 , 青 島 國 際 帆 船 中 心 、 天 津 體 育 場 、 秦 皇 島 體 育 場 為 新 建 專 案 ; 瀋 陽 五 裏 河 體 育 場 、 上 海 體 育 場 為 改 造 專 案 。
佈 局 方 案 : 呈 " 一 個 主 中 心 加 三 個 區 域 " 的 分 佈 格 局 。 "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 是 舉 辦 奧 運 會 的
" 主 中 心 區 " , 內 有 13 個 場 館 ; " 西 部 社 區 " 有 9 個 場 館 , 其 中 新 建 五 棵 松 文 化 體 育 中 心 , 賽 後 將 成 為 市 區 西 南 部 群 眾 文 體 活 動 場 所 ; " 大 學 區 " 安 排 首 都 體 育 館 等 4 個 場 館 , 賽 後 成 為 大 學 及 社 區 文 化 體 育 活 動 的 場 所 ; " 北 部 風 景 旅 遊 區 " , 安 排 北 京 鄉 村 賽 馬 場 等 2 個 場 館 , 便 於 賽 後 發 展 郊 區 旅 遊 業 。 此 外 , 在 其 他 地 區 , 改 擴 建 工 人 體 育 場 等 4 個 場 館 ,為 相 鄰 地 區 群 眾 開 展 文 化 體 育 活 動 創 造 條 件 。
( 二 )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地 處 城 市 中 軸 線 北 端 , 面 積 1135 公 頃 , 包 括 680 公 頃 的 森 林 公 園 , 405 公 頃 奧 運 中 心 區 。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依 託 亞 運 會 場 館 和 各 項 配 套 設 施 , 交 通 便 捷 , 人 口 集 中 , 市 政 基 礎 條 件 較 好 , 商 業 、 文 化 等 配 套 服 務 設 施 齊 備 。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的 規 劃 將 著 眼 于 城 市 的 長 遠 發 展 和 市 民 物 質 文 化 生 活 的 需 要 , 使 之 成 為 一 個 集 體 育 競 賽 、 會 議 展 覽 、 文 化 娛 樂 和 休 閒 購 物 於 一 體 , 空 間 開 敞 、 綠 地 環 繞 、 環 境 優 美 , 能 夠 提 供 多 功 能 服 務 的 市 民 公 共 活 動 中 心 。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內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新 建 場 館 有 :
國 家 體 育 場 : 可 容 納 8 萬 人 , 是 舉 行 開 ( 閉 ) 幕 式 、 田 徑 比 賽 、 足 球 決 賽 等 活 動 和 賽 事 的 場 地 。
國 家 體 育 館 : 可 容 納 1.8 萬 人 , 是 體 操 比 賽 、 手 球 和 排 球 決 賽 的 場 地 , 可 設 計 為 多 功 能 公 共 場 所 。
國 家 游 泳 中 心 : 可 容 納 1.7 萬 人 , 是 游 泳 專 案 的 主 賽 場 , 奧 運 會 後 可 成 為 公 共 運 動 場 所 。
在 奧 林 匹 克 公 園 內 , 還 將 建 設 一 些 相 關 設 施 :
奧 運 村 : 運 動 員 公 寓 36 萬 平 方 米 。 奧 運 會 期 間 供 各 國 運 動 員 、 教 練 員 和 隨 隊 體 育 官 員 居 住 , 村 內 配 套 設 施 齊 全 。 賽 後 可 向 社 會 出 售 。
規 劃 一 批 建 築 , 在 奧 運 會 期 間 能 用 作 乒 乓 球 、 羽 毛 球 、 擊 劍 、 摔 跤 比 賽 場 館 和 主 新 聞 中 心 、 國 際 廣 播 電 視 中 心 使 用 , 會 後 將 成 為 會 展 中 心 和 文 化 設 施 , 如 首 都 青 少 年 宮 、 城 市 規 劃 展 覽 館 等 。 同 時 , 還 將 規 劃 建 設 酒 店 、 會 議 、 商 業 、 辦 公 等 其 他 配 套 服 務 設 施 。
( 三 ) 場 館 的 設 計 理 念
滿 足 比 賽 要 求 , 實 用 而 不 奢 華 。 符 合 2008 年 國 際 奧 林 匹 克 夏 季 運 動 聯 合 會 的 要 求 ; 符 合 國 際 單 項 體 育 協 會 的 要 求 ; 符 合 國 家 有 關 法 律 法 規 的 要 求 ; 符 合 殘 疾 人 奧 運 會 的 特 殊 使 用 要 求 , 注 重 質 量 、 節 省 投 資 。
廣 泛 應 用 高 科 技 , 體 現 可 持 續 發 展 。 充 分 利 用 數 位 網 路 技 術 、 遠 端 音 像 傳 輸 技 術 以 及 圖 像 顯 示 技 術 , 為 奧 運 會 提 供 綜 合 資 訊 服 務 ; 廣 泛 使 用 清 潔 能 源 和 環 保 材 料 , 廣 泛 採 用 雨 水 收 集 、 中 水 利 用 、 自 然 通 風 、 自 然 採 光 等 節 能 技 術 , 保 護 環 境 , 節 約 資 源 。
安 全 舒 適 並 有 利 於 賽 後 利 用 。 場 館 設 計 要 以 人 為 本 ,為 所 有 與 會 人 員 提 供 安 全 、 舒 適 的 空 間 環 境 和 設 施 , 最 大 限 度 地 滿 足 使 用 要 求 ; 場 館 與 基 礎 設 施 、 配 套 設 施 之 間 緊 密 結 合 , 各 種 功 能 綜 合 配 套 ; 建 築 空 間 實 現 可 變 性 和 功 能 的 多 樣 化 ,為 賽 後 利 用 和 市 場 運 作 創 造 良 好 條 件 。 精 心 編 制 交 通 規 劃 , 確 保 任 何 情 況 下 , 交 通 服 務 便 利 、 快 捷 。
( 四 ) 充 分 考 慮 殘 奧 會 的 特 殊 要 求
辦 2008 年 奧 運 會 及 殘 奧 會 , 是 促 進 殘 疾 人 事 業 發 展 , 進 一 步 形 成 尊 重 、 關 心 、 幫 助 殘 疾 人 社 會 氛 圍 的 有 利 時 機 。 奧 運 會 場 館 及 其 相 關 設 施 建 設 充 分 考 慮 殘 疾 運 動 員 和 殘 疾 人 觀 眾 的 特 殊 要 求 , 為 實 現 殘 疾 人 " 平 等 、 參 與 、 共 用 " 的 目 標 創 造 條 件 。
殘 奧 會 將 使 用 奧 運 會 的 18 個 比 賽 場 館 。 這 些 場 館 , 將 充 分 考 慮 殘 疾 人 奧 運 會 的 需 要 , 實 施 無 障 礙 設 計 。 並 根 據 殘 疾 人 的 特 殊 要 求 , 配 備 光 電 、 聲 響 等 設 備 , 方 便 他 們 參 加 各 類 比 賽 。 奧 運 村 的 所 有 相 關 設 施 也 將 採 用 無 障 礙 設 計 。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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