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傳道人是否要有神的呼召呢﹖怎樣才是神的呼召呢﹖

2007-10-20 3:24 am
要成為傳道人是否要有神的呼召呢﹖怎樣才是神的呼召呢﹖請寫出一些牧者的蒙召見證。

回答 (2)

2007-10-20 5:32 am
✔ 最佳答案

怎麽知道神要呼召你作全時間、全職的傳道人?
答:全時間的意思是整個生命屬于主,每一個人應當如此。那麽怎麽知道要作全職的傳道人呢?有三個原則要注意:
一、清楚知道作傳道是不簡單的,但是仍有一股繼續不斷長久的甘心推動你不能不作傳道人,這是神呼召你的第一個記號。這是違背常理的,没有人願意作很困難的事情,但你却有這個意願,是因為看到傳道的價值而願意,不是因為看到傳道的享受而願意。許多牧師的兒子最怕作牧師,因為他們常聽到牧師回家埋怨教會的麻煩難處;但是如果你知道困難了,還願意作,你就會作很好的傳道人。那些從來不知道作傳道是那麽困難的人奉獻了,常常没有辦法應付各様的困難,但是牧師的兒子知道傳道的難處,後來又奉獻,常常在應付大難時,他會有力量。
二、有些人不清楚神的引導時,就講“我不一定作傳道的啊!”把自己定規成不一定作傳道的,這是越權,你以帶職事奉,部份時間事奉,這能令上帝滿意嗎?但是當你走了一段路後,行不通,因為你很痛苦,心中没有真正的平安。聖靈的要求,神的感動就很嚴厲的鞭策你,刺激你,使你的心裏没有真正的平安。上帝比我們的心更大,如果我們的心裏責備我們,你就要回頭,放弃不願意全職而以部份時間帶職事奉來滿足神的錯誤心態。所以一面帶職一面没有平安,心裏一直有催逼感,神要你全職才享有平安,這是神正在呼召你的第二個記號。
三、有了第二個記號還不順從,你拖着時間,因為全職作傳道薪水更少,生活更苦,一面事奉一面做生意,久久講一次道大家都愛聽,講了又奉獻錢,大家都很歡迎,而牧師傳道是令人討厭的,你是令大家皆大歡喜,所以感到比牧師高一等,牧師是作執事的夥計,你變成執事的榜様;牧師是討飯吃的.你是給飯吃的。如果上帝要你作全職傳道而你不肯,你走這一條路,你是逃避,上帝要鞭打你,直到你説:“主啊,我要作傳道了!”這是第三個呼召你的記號。
一個人如果能够在第一個呼召時清楚了就順服,就可以免受浪費時間的第二個呼召記號。如果一個人可能在第二個記號知道神不滿足而順服,就可以免去第三個被鞭打的記號。我11嵗奉獻,17嵗時更清楚再奉獻,3年不念神學,原因很充足,因為我没有念神學.講道時聽衆都感動流泪,那些神學畢業的人,講道時人家打瞌睡,連神學院的教授我都看不起,因為我講道比他更有力量.這是教會公認的。我I7嵗開始講道,未念神學前已講道800次,可是很多牧師作了十年講道還不到800次,我為什麽要讀神學?我講道比神學院的院長更受人歡迎.我自己買了很多參考書,我自己追求,所以神説:“要不要去?”“不!”我叫我弟弟先去。第二年,“要不要去?”“不!”第三年,神的靈再感動我“你要不要去?”“不!”神鞭打了,一場怪病臨到我身上,每個禮拜要打兩次針,從骨節與骨節中間射進去,一次10cc,醫生没有告訴我什麽病,我到今天還是莫名其妙,很痛,不能站、不能走,躺在床上兩個禮拜不能動,就在那兩個禮拜中間,我看書,回想這三年賺了好多錢,我17嵗時賺的錢是印尼灑水最大的禮拜堂的牧師薪金的兩倍,我為什麽要作傳道?想了兩個禮拜,神再感動我“要不要去?”我乖乖説“要。”打了才去。
在神學院讀書,很多老師講的東西,我已經知道了,就乖乖的忍耐,忍受已知再知的事情是不好受的,讀了一年就有教會請我去開布道會,人家讀了三年才去實習,我讀一年就去開布道會,有多餘的時間我自己買單張在火車、路上分發單張傳福音,也到醫院探訪,為病人禱告。第四年神學畢業了,神學院請我留下來教書就這様教了廿年。
我曾到瑞士去研究布道學,以後被請到世界各地講道,最高的學府請我講去道,最大的福音會議請我去講道,在韓國的世界祈禱大會,“今日基督教”雜志的編輯在那裏,南美浸信會的副主席在那裏,前任富樂神學院的院長在那裏。我也用英浯講道,曾經在菲律賓用英語講道,有兩萬多人聽。
從來没有自己去函“我要去講道,你要不要我?”只有來信,我没回信,因為没有時間,他們再打電話來請我,我答應了才去。不是我要,而是神要的。不一定全部傳道人都是這様.可能神把我派到鄉下,我也願順服,神如果派你到鄉下,你要順服。我在本國講了六、七千次道,然後才到外國去講道。有時候神把我帶到很高級大學的禮堂,有時候把我帶到最落後的地方,我不會因為是比較小,比較窮的地方就隨便講,我用同様的心情,同様的責擔,同様的誠實去講。感謝上帝,給我在布道、牧養、神學三方面共同交織,成為一個對内對外盡量保全傳講抻的真理的人。
我第一次來馬來西亞,看到很多馬來人没有信主,不知道要怎様向他們傳福音,就到瀑布去,在一塊大石頭上刻“Yesus Kasih Awak"(耶穌愛你),讓馬來人可以聽見耶穌愛他的道理才回去。我盼望馬來西亞有一些人,真正咬緊牙根、有骨氣的站起來為神的國作事。
第一個原則是從腓立比書二章13節的“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心中定意使你們順從他”。第二個原則是從歌羅西書三15節的“你們蒙召原是如此,就是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的心中作主”。第三個原則“上帝所愛的,他必管教。”希伯來書十二6。
所以不是見异象看异夢之類,而是有聖靈感動你甘心樂意的記號,有因為神的不滿足使你没有平安的記號,甚至是因為不順服而受鞭打的記號。
source: http://www.cclw.net/other/tcr/wentijieda/htm/07.html#262
2007-10-20 3:33 am
係,當你想做傳道人果陣就已經係神嘅呼召


收錄日期: 2021-04-20 20:06: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9000051KK0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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