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我看一下這張罰單,可以申訴嗎?

2007-10-19 10:23 pm



今天收到一張傻眼的罰單,原來還可以這樣照喔....警察是從2個不同的方向照的....先照圖1,然後過個路口再照圖2


可是圖一的那張,很明顯的是前面的路口才是禁行機車,後面一大段路口都還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因為前面那台汽車擋住我的視線,只好超車,但是超完車後發現前面的路口有禁行機車的字樣,我又轉回慢車道去


照理說,那算是2個路口了吧,誰知道騎到一半前面的路口突然變禁行車道,我之前騎的時候都還不是,而且很明顯我也還沒騎到是禁行車道的地方阿....


這樣如果去申訴有機會可以成功嗎?


地點:承德路7段


違規事實:機車行駛禁行車道


請大家多分享點經驗給我,心情真的超不好的,畢竟錢不好賺阿,突然就被開一張罰單,4條車道,有3條是禁行機車,唯一不是的那條,又有一台超龜速車擋住....難道要我乖乖的等他轉換車道,我才可以超車...不遲到才怪
那條路根本設計的很有問題,搶錢搶瘋了阿



圖片參考:http://pic44.pic.wretch.cc/photos/5/d/deliciou70/10/1271246728.jpg




圖片參考:http://pic44.pic.wretch.cc/photos/5/d/deliciou70/10/1271246729.jpg


更新1:

我也記得超車是要從左邊超車,而且前面有個右灣,這種時候要從外側超車不是更危險... 虧我一路都很小心騎,竟然這樣也被照,那個警察真的很不要臉...

回答 (11)

2007-10-20 12:41 am
✔ 最佳答案
啊啊~~ 誰說超車只能從外車道??

駕駛人學習手冊上 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
超車要從內車道超越


那些都是警察要騙你們的錢掰出來騙你們的

真的要申訴 除非你後台的人是ㄚ扁的親信
比如說不呼呼就不算大睡的老杜

不然的話 你申訴一百遍也沒用

乖乖繳吧

這種是基本知識 不用謝我
多相信台灣已經腐敗的事實吧
參考: 真相永遠就是這樣
2016-04-10 1:30 pm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提供借錢、借貸、借款、代辦房屋二胎、汽車融資、房貸等當舖借款服務!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汽機車、貨車、重機械、鑽石、珠寶、名錶、精品、不動產皆可當!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法定利率!5分鐘可知額度20分鐘快速撥款!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迅速放款不囉唆、可彈性還款、選擇正確金援管道,才能真正省利!

歡迎來店(電)洽詢 有專員為您服務

電話:03-4520077 03-4520077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二段292號

仁寶當舖
2007-10-20 9:07 pm
我寧願被開罰單 我也不要作那無能垃圾扁的親戚
2007-10-20 5:53 pm
我認為法官的解讀可能有不同
去申訴去異議吧
那是您的權益
任何人不能剝奪
http://tw.myblog.yahoo.com/fight-ticket
一個協助大家對抗紅單的BLOG, 請指導!
2007-10-20 8:38 am
大家都回答的很清楚,你應該也明白了。
過去禁行機車幾乎都只拍"壓到字",現在越來越仔細了(不是變嚴格喔),當花錢買個教訓吧。
2007-10-20 12:39 am
外側第一快車道為混合車道第二快車道就屬禁行機車快車道了
警方會拍二張照片第一張是為了證明您違規
第二張是捕拍您車牌以便舉發
只要二張照片衣服安全帽車子顏色相符合舉發便可認定
以下提供機車行駛快車道罰則供您參照
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行駛快車道)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第四十五條第十三款

罰新台幣600元~1800元

(期限內600元)

(30日內1000元)

(30日至60日1400元)

(60日以上1800元)

記違規點數一點。

而您有被拍到二張照片一張是證明您違規一張是要照您的車牌
二張照片已足證您的違規事實
申訴是可以但很難過關哦
提供申訴管道
至您應到案處所之監理站(所)(寫明申訴理由)
或至舉發您違規的單位(發單單位的督察單位或行政單位)(寫明申訴理由)

如申訴不過的話
還可到管轄之地方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到時法官會受理
並且傳你和當時開罰單(或照相)的警察到庭各別陳述說明
也許還有挽回的餘地

相關解答供您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41506352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82111751


以上解答僅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祝您事事如意哦
參考: 自己 從事交通工作
2007-10-19 11:16 pm
像承德路這種示範道路,內車道都是禁止機車行駛的,而且從一開始就會標示,不管妳是在哪一段路都是一樣的
只是它會隔一段距離標示1次
沒辦法!妳可能要自認倒楣,乖乖的繳錢了!
第2張不同地點的照片,根本拍的很多餘,因為沒有違規事實,
警察最主要是要罰第1張,了解嗎?

* 也很替妳感到無奈,但是奉勸妳不要再浪費時間上訴,
因為他們會講得讓妳心服口服的
參考: 朋友
2007-10-19 11:11 pm
第四十五條第十三款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罰款600~1800記違規點數一點。
可是圖一的那張,很明顯的,是前面的路口才是禁行機車後面一大段路口都還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答覆~~我支持妳申訴~~
第1張圖.後面一大段路口都還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答覆!去拍照下來證明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第2張圖.是前面的路口才是禁行機車
答覆~~注意看左邊白有距離~~穿白色上衣是在第3線道~~
注意看右邊白一直線~~可以證明妳在第2線道~~
所以妳沒有騎在第3線道禁行機車~~注意看1~2圖
剩下來看妳如果答辯~~

2007-10-19 15:20:29 補充:
抱歉~~有限制數字~~
注意看右邊白一直線~~可以證明妳在第2線道~~
妳可以到現場核對~注意看第2張有打勾有箭頭及左轉箭頭
到現場去拍照~可以證明妳在第2線道~~

有2個證據妳可以去申訴~~證明妳沒有在禁行機車~~
祝妳好運~~~
2007-10-19 10:37 pm
承德路除了一些特殊的機車專用道
4線路段部分,內線算起3線全是禁行機車道
除的最外線跟路肩可行駛機車外

並不是沒有標示就不是禁行機車
"標示"不會整路寫,通常都是標在路頭(或路尾),以及路牌處

很遺憾的
如果只有慢車道情況下被前車擋住
就只能"等"他前進(或利用路肩進行超車)
並不能行駛到禁行機車道來超車,這類案件不可申訴
監理站可能會以既定法規(或明知故問)等理由將罰金增加!
參考: nothing
2007-10-19 10:34 pm
這很明顯是你違規!
你因為前面那輛車 車速慢要超車
應該是要從外車道騎過去 而不是從內車道騎過去
機車不管到那裡都只能在外車道騎
不管地上是否有畫禁止機車 都一樣
這是為了保護機車駕駛人的安全
如果你有開車的經驗你就會很討厭機車
因為喜歡亂鑽 看到有空隙就騎過去
同樣的當你騎機車時你會討厭開車 擋路
所以 只能算你比較倒楣被拍照
參考: 經驗
2007-10-19 10:28 pm
重點是在於第一張的照片路段的起頭是否也有「禁型機車」的標示,若有的話,就真的沒輒了,若沒有,就申訴吧!

2007-10-19 14:28:42 補充:
你二張照片不是在同一各地點拍的。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26: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9000010KK0426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