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做小本生意, 收入只係岩岩夠兩公婆支出, 但依家個個月要還錢, 真係兩個人捱麵包都頂唔住!! 呢年黎兩公婆買件衫都唔捨得.....唔想再咁落去, 想申請破產解決債務。
我想問:
1) 我做緊的小本生意, 會唔會因為申請破產而收左我間鋪頭唔俾我做?
2) 如上, 如果唔俾我做生意, 咁我何來收入養老婆?
3) 會唔會迫我地出去搵工還債? 因為除左鋪頭一個月幾千蚊收入, 我地真係沒其他收入
而且破產紀錄又會影響我地出去再搵工.......
4) 我知申請破產都要俾萬幾二萬蚊, 但我地連呢舊錢都冇, 咁可以點做? 可唔可以透支d信用卡用來俾呢d費用?
希望有經驗朋友可以幫下我地解答以上問題!!
十萬個多謝!!
更新1:
我地想補充問一問 破產署寫:『不能出任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和律師、接管人、受托人、太平紳士、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之管理』 我間鋪頭係租的, 但我間公司(做零售)就用我名去登記, 咁仲算唔算參與公司之管理呢?? 另外, 我又有一兩個遊戲網站做緊(每月收入不定, 有時有錢, 有時冇錢收), 破產署又會點對我d網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