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問題:神說不守,還是人說?

2007-10-17 4:24 am
馬太福音5:17-20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究竟耶穌說了什麼?

回答 (2)

2007-10-17 7:43 am
✔ 最佳答案
我找到d 文章 講律法與福音, 但字數極多(真係好多,仲唔只一篇tim)
我post 小小出來
所有文章
http://www.cef.org.tw/program/resource/resource_index.php
************
希伯來書查經第四十五講 律法&福音 集中係太約(44-46) not too sure
http://www.cef.org.tw/program/resource/resource_read.php?resource_id=47
我們清楚律法賜下來有雙重的功用。第一重的功用,就是消極性的功 用。第二重的功用就是積極性 的功用。所以上帝賜下律法是有祂的功 用的,但是,我們在這裡看見了,好像希伯來書的作者引起一個很可 能的誤會,就是律法功用都給他否定掉了,所以我們這一段的聖經就 看見他更勇敢的,更大膽的挑戰,講了一些很令人吃驚的話語。我們 再看第十八節這裡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大 家讀「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 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上帝面前。」 所以如果你把這一段話從後面讀到前面的話,你就知道他要講的是什 麼。他這裡說「你要進到上帝面前嗎?你一定有一個更美的盼望才可 以的,你不能只靠著律法的這些東西。那些東西是一個條例,那些東 西是要廢掉的,那些東西是軟弱的,那些東西是無用的,那些東西一 無所成,所以你到上帝的面前不能靠那些東西。所以,他這樣講的話 ,等於抹煞了整個猶太人民族中間認為最可誇口,他們最引以為驕的 ,與萬族不同,與全世界所有外邦人不同的特權完全給他一筆勾銷掉 了。那這句話不是引起了很大的震怒,引起了很大的反應,可能使整 個民族,整個猶太人對他永遠不共戴天的仇恨嗎?但是我們今天要好 好解釋這段話為什麼講得這樣硬?上個禮拜我對你說,不但律法必須 更改,而且律法到了下一段的時候就更嚴重的話就提出來了,這句嚴 重的話是什麼呢?---- 「以前的條例是軟弱的」。 那這樣把律法當 作是軟弱的,是可以嗎?為什麼律法是軟弱的呢?是律法軟弱呢?或 者我們軟弱?我不能行律法的時候,是我軟弱,對不對呢?那為什麼 說「我不能行律法」就叫作「律法軟弱」呢?這個不是有一點像狐狸 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是酸的嗎?到底是我的軟弱,或者是律法軟弱呢 ?.......more

如果你看羅馬書第五章第六節,是「我們軟弱」,我們軟弱。再看羅 馬書第八章第三節,是「我們軟弱」。所以不但是「律法軟弱」,是 「我們軟弱」。那,這樣說來.........more

那,這樣,這裡提到的「律法是軟弱的」、「條例是軟弱的」,所以 這裡說「既然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那麼這個「軟弱無益」是 指什麼呢?....more

有許多時候我們斷章取義;有時候我們引用一、兩句的話大大發揮, 結果就弄錯了。所以我們應當精通全本聖經,貫徹始終,新舊約所有 的東西,所有教訓的元素整個的總結合,找到了總原則才來看每一句 話的時候那你就很穩定,你就不會隨便有所差錯了,這是很重要的事 情。所以人家問你,「為什麼新約聖經說律法的條例是軟弱的呢?」 你要回答, 「這是在救贖人的事情上是無能為力的, 它不夠力量 inadequate,不是這個律法的本身有問題,不是律法的本身不是出於 神,也不是律法的本身沒有神話語的價值。律法的點,律法裡面的條 例「連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參:馬太福音:5 章 18 節;路加福 音:16 章 17 節),這是耶穌講的。 因為連天地都要廢去,律法的 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都要存到永永遠遠,因為律法的話語還是從神 而來的。但是,「律法既然是外添的」,這是羅馬書第五章告訴我們 的,這意思就是說,「原不是永恆的旨意中間救人的方法」。所以律 法不是「救法」,律法是給我們有一個「約束的規律」而不是給我們 有「釋放的拯救」。為這個緣故,在「救贖人」的事情上律法是軟弱 的。明白了嗎?在「救贖人」的事情上,律法是無能為力的。所以你 怎樣遵行律法,你要靠著律法盼望得著幫助,他說「這是無益的」, 因為對你的救贖是沒有益處。你怎樣苦待己身,靠律法盼望得,那是 徒勞無益,你不過是過一個相當困苦,而沒有得著釋放的生活。所以 這裡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這一句話是不是在講律法廢掉了呢?這一節是不是在講舊約就沒有用 了呢?不是。這一句話是提到了「在救贖的事情上,律法的被誤信為 有用的東西是廢掉了」,所以猶太人應當要廢掉他們認為「律法可以 救人」的這種錯誤的觀念。所以你把上個禮拜所提到的「絕對化相對 的」,這個觀念變成信仰的時候,他就很難再接受那真正神永恆旨意 中間要他們信的神的救贖的恩典。所以為這個緣故,如果你把「絕對 的」當作「相對的」,那你就失去了你信仰的原則。如果你把「相對 的」當作「絕對的」,你就抓不到那真正要來的重心是在哪裡。所以 ,這裡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如果你是這樣做的話,那你就應當廢掉這 個觀念 ---- 「如果把條例,六百 十二條都行了我就能得救」。這個 觀念如果沒有廢掉的話,那我們就靠著舊約得救嗎?不是!我們是靠 著新約以及新約的中保,以及新約中保所流的血,叫作「永約之血」 (參:希伯來書:13 章 20 節), 這個是希伯來書十三章提到的名 詞「永約之血」 (the blood of eternal covenant) 。 這樣,舊約 裡面祭司所獻的祭物,所流的血,都不是永約之血,因為他們都是動 物的血,而動物沒有永恆的生命,所以沒有辦法藉著這個血來作永遠 的約。這樣,上帝賜下耶穌基督才成為永約之血,那才是永遠的果效 。這裡告訴我們,「廢掉了」。廢掉什麼?不是藉著舊約能得救,是 藉著新約耶穌的寶血能得救。舊約的本身,律法的話語是出於神的, 但是「靠著律法得救不是出於神的辦法」,你分清楚了嗎?律法裡面 的「話語」是出於神的,但是「靠著律法來得救」,這個方法不是出 於神的。因為神藉著律法根本不是要救人,神藉著律法是要有三個最 大最大的動機。第一、神賜下律法叫人服在神的審判之下。

2007-10-16 23:45:21 補充:
馬太福音5:17-20 文意註解 (shorter)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 Testament/40Matt/40CT05.htm

2007-10-17 19:54:27 補充:
coqbc2000 答得好好, 簡而清^^

2007-10-19 14:50:47 補充:
可睇下加2: 15 - 5:15 希伯來書查經第四十五講(上面link) 我自已未睇完, 但對我好有幫助. 可以睇睇
參考: as above
2007-10-17 8:03 pm
Excellent question,讓我給你一個不受歡迎的答案...
馬太福音5:17-20很多人用這耶穌的言論,去對抗保羅,因為耶穌比保羅大;又或不是對抗而是補充:因信稱義、但好基督徒還是要守律法的,又或某些律法可免(節期、割禮...),另一些律法(道德...不可姦淫...),但經文有這么說嗎?因信雖稱義,做個好基督徒還是要守律法的,是嗎?
誤會:耶穌活在新約時代。
耶穌活在律法之下,衪未受難前,還是舊約時代,新約還未成就。耶穌言論的對象,並不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而是律法之下的猶太人。明顯地叫人知罪,預備人心,為新約鋪路。
v.17-18 成全律法:衪的教導,正是把律法精義詮釋,也是要成就律法書所預言彌賽亞的救恩;
v19-20 耶穌一方面叫在律法下的猶太人守律法,卻同時指出歇力守律法的文士、法利賽人,不能進天國,有一義比律法的義更大的,這是什么"義"?
太6:33 要求神的義!守律法是人努力而成的義,神的義不是出於人的行為,是神的工 (弗2:10),也正是羅3:19-31的因信稱義!
律法不好?
律法的功用:1)律法為罪下定義 (羅4:15;5:13),2)讓人知罪而尋求救恩,3)律法引人往基督,功成便身退 (加3:23-25)。
律法軟弱么?律法固然好,不過...1)挑起更多我們亟欲除去的罪 (林前15:56;羅7:7-8),2)不能產生合神心意的生活 (我相信這不是原意,但卻有這後果),反而造就了法利賽人,3)羅ch.7正是在律法下而欲行善之人的心聲,4)因信稱義的人還要靠守律法生活,便是自甘受奴僕的軛挾制 (加5:1)。
不用律法,如何做個好基督徒?
我們有聖靈,衪會教導各人當行的,加 ch.5便叫人順服聖靈,便結出聖靈果子,聖靈果子不是靠守律法所能結的,這是神的工,人的回應,合律法精神而不是出於律法。新約也有很多教導,叫人行事為人與福音相稱,但這些教導不是律法。信心產生愛心,愛心流露出生命。
為什么這論調還是不受歡迎,有人還堅持守律法呢?
保羅有話說:"我可以証明他們(那些堅持守律法的猶太人)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守律法來取神歡心),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10:2-3)
福音是本於信以至於信 (不是至於守律法),
全是恩典,nothing but 恩典!


2007-10-17 22:55:38 補充:
if you insist to 守律法, then 你去守全律法吧!

2007-10-18 05:04:10 補充:
來10:16 的 LAW =/= old testament law,O.T. Law 是叫人死的字句,N.T. Law 是叫人活的精意!把十誡當律法來守?十誡不是用來守的,請聽李思敬的[再思十誡] cd or mp3人還應獻祭么?十一奉献給利未人祭司,守節期,keep kosher, sabbath,衣物不可用二種不同材料,割禮...?why not? 何不入猶太教?

2007-10-18 05:15:20 補充:
若憑((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廢去))一句話,便決定((所以,因信稱義的人還是要守律法的)),也因耶穌比Paul 大,便把羅馬書、加拉太書打倒,難道Paul的書信不是神默示的? 律法當然還有效,就是對一些要靠守律法來成義的人作出審判!Who can be a good Christian by keep the Law? Can you?

2007-10-18 05:33:46 補充:
如何避免罪?若靠守律法來避免罪,結果便陷入羅馬書 ch.7保羅的經歷 ((我真苦啊!)),也是林前15:56的情況!要避免罪的新約教導,在加拉太書 ch.5,加5:15 ((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情欲了)),加5:18 ((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這正是來10:16所說的(( Laws in a Christian's heart ))了!有聖靈引導的人不必文字的律法,聖靈使人更自由,但活得更美好!

2007-10-18 08:35:25 補充:
新酒放入舊皮袋的後果會怎樣?在恩典下的人,還要守律法又如何?

2007-10-18 08:44:10 補充:
律法不單在救贖上無能,就是要活出聖靈內住的基督生命,律法也是無能的。(加3:3-5)

2007-10-18 13:29:26 補充:
Friend,我觸動了閣下的什么神經線,要((警告))小弟???羅3:31正是堅固律法的作用:定罪!雅 ch.2 是說 ((信心))與行為,你堅持守律法的話,便要守全律法 (雅2:10),這正說明行為應出於信心,不是出於律法。

2007-10-18 13:39:27 補充:
Psalm 119?...1)律法時代,當然以律法作準,2)用舊約去証明新約,會可以出問題,3)Ps.119的律法(Torah),未必指律例式的規條....Ps.119是詩人對神話語的讚嘆,証明不了什么!

2007-10-18 13:57:00 補充:
至於反天主教webpage,與本 topic 沒太直接關係,不討論!小弟正經的答問題,為何動怒?是否你本身已有答案要發表,而不是真心發問,而小弟剛好說正你((吾啱聽))的話?若你堅持守律法,fine!繼續守吧!律法主義正是不能容忍福音帶來的自由的!

2007-10-18 22:54:25 補充:
天主教我很清楚,也不同意!有時人對教義已有一套答案,解經便跟着答案,而不看經文到底說些什么,便出問題,耶証是其一!

2007-10-19 02:54:22 補充:
The Law points to Jesus who is the substance. When you look at the pointer instead of the One that is being pointed at, you'll miss th point; in the same way, when you look at one or two verses instead of the big picture, you will get the wrong conclusion.

2007-10-19 10:41:15 補充:
Since the Law is only the pointer, now you have Jesus, why do you still hold on to the pointer and not let go? You will never experience the abundant life promised by the author of the gospel of peace if you don't let go (of the law that condemns you), and let God.

2007-10-19 23:32:49 補充:
這樣堅持律法,是否安息日會?

2007-10-20 05:07:15 補充:
ccbiblestudy is an excellent link.

2007-10-20 13:06:53 補充:
主日=/=安息日,基督已使每日都是安息日。

2007-11-02 10:07:45 補充:
Hello 險勝, 畢竟大部分華人基督徒仍是厭惡完全的恩典, 一定要做番一些事來搭夠, 卻又不能守全律法, 難怪基督徒中有這么多論断和偽善, 罪疚與不平安 !
參考: 為人所厭的恩典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7: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6000051KK0328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