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荃灣警署巡邏小隊的已婚中年男警長,休班期間涉嫌在日本城偷取逾一千元貨品,逃避保安員追捕時被休班警當場拘捕,並被控偷竊罪。他早前辯稱因懷疑太太有外遇醞釀離婚,心情欠佳,加上受酒精及藥物影響,才會不付款離開。案件昨在荃灣法院裁決,裁判官指被告犯案手法不似小偷所為,相信被告當日受婚變以及個人問題困擾因此作出古怪行為,並判他無罪釋放。
裁判官嘉理仕雖然不相信被告是受酒精及藥物影響而犯案,但認為被告的婚姻危機確實為他帶來沉重的壓力,足以令被告做出不尋常的行為。
裁判官續指,被告已擔任警務人員廿五年,理應對小偷的犯案手法十分熟悉。反觀被告當日卻身穿增加逃跑難度的「人字拖」,當日在店內被便衣保安員注視多時仍未察覺被監視,所偷取的拖板、掛牆燈、脫毛器等不但是價錢低廉及不易收藏的貨品,而且一旦被發現及追捕時更難逃脫,上述行為均令人大惑不解。
裁判官相信被告犯案時有嚴重的個人問題,被告的正常思維因此受影響,被告未必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不付款而離開店舖,故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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