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多了香煙回港,點責罰

2007-10-15 11:24 pm
因有朋友帶多了4包煙回港,要責罰佢好貴,想知其實點罰呢

回答 (3)

2007-10-15 11:37 pm
✔ 最佳答案
根據《 應課稅品條例 》,任何年滿 18 歲及離港不少於 24 小時而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於返港時可攜帶 60 支免稅香煙,供本人自用。
根據該條例, 擁有超出免稅優惠規定數量而未作出申報的香煙, 即屬違法, 最高可被罰款 100 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 應課稅品條例 》,任何經管制站入境的旅客, 須就其擁有超逾免稅優惠數量的應課稅香煙向海關人員申報。 旅客在繳付稅款後, 才可攜帶有關香煙入境。
任何入境旅客如向海關作出虛假或完整的申報, 可被檢控或根據 「以罰款代替訴訟計劃」被處罰款。
根據「以罰款代替訴訟計劃」,違例人士須繳付相等於所涉應課稅貨品須繳稅款五倍的罰款, 另加罰款 2,000 元。 倘所涉應課稅貨品須繳稅款超逾 10,000 元,或違例者在過去兩年曾 5 次或以上以罰款代替訴訟,則該違例者將會被檢控。
2007-10-15 11:39 pm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


  
任何人士如「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



入獄兩年;而「未有向一名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之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千元。



海關發言人 (四月二十九日提醒市民,在參加郵輪旅程後回港時,切勿帶過量應課稅



品,包括香煙,否則會被檢控。


 

海關發言人指出,海關搜船及貨物科和海域及陸上行動科人員於今日進行的一項行動




中,檢獲約12,000枝未完稅的香煙,價值18,000元,應課稅約9,600元。


  
行動中,海關人員截查七艘抵港郵輪的32位旅客,他們企圖帶應課香煙入境。
參考: 新聞
2007-10-15 11:32 pm
 海關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九日)提醒市民,在參加郵輪旅程後回港時,切勿帶過量應課稅品,包括香煙,否則有被檢控之虞。


  發言人指出,海關搜船及貨物科和海域及陸上行動科人員於今日進行的一項行動中,檢獲約12,000枝未完稅的香煙,價值18,000元,應課稅約9,600元。


  行動中,海關人員截查七艘抵港郵輪的32位旅客,他們企圖帶應課香煙入境。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離港不逾二十四小時的本港居民,在返港時不會獲得任何應課稅品免稅額。


  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士如「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兩年;而「未有向一名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之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千元。
參考: Internet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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