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據《 應課稅品條例 》,任何年滿 18 歲及離港不少於 24 小時而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於返港時可攜帶 60 支免稅香煙,供本人自用。
根據該條例, 擁有超出免稅優惠規定數量而未作出申報的香煙, 即屬違法, 最高可被罰款 100 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 應課稅品條例 》,任何經管制站入境的旅客, 須就其擁有超逾免稅優惠數量的應課稅香煙向海關人員申報。 旅客在繳付稅款後, 才可攜帶有關香煙入境。
任何入境旅客如向海關作出虛假或完整的申報, 可被檢控或根據 「以罰款代替訴訟計劃」被處罰款。
根據「以罰款代替訴訟計劃」,違例人士須繳付相等於所涉應課稅貨品須繳稅款五倍的罰款, 另加罰款 2,000 元。 倘所涉應課稅貨品須繳稅款超逾 10,000 元,或違例者在過去兩年曾 5 次或以上以罰款代替訴訟,則該違例者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