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簽証問題 (救命!!!)
本人不是香港出世,但在香港已居留超過7年,並將於今個月中去台灣,
可惜!!!!忘了搞簽証(入台証),現在點算好????
1. 有冇最最快既方法係最短的時間拎到個簽証???
2. 如有,請問幾錢??
3. 要帶備d咩去"中華旅行社"辦理手續?
(機票 及 酒店已經book左)
回答 (4)
以我所知~
台証係冇快証阿~
或者咁講, 做台証係冇一個特定日數,
一般係14-21個工作日。
你可以試試~
文件就要一張白底彩色近照,
身份証正本,副本及申請表一份~
當然,你亦可以問問旅行社你所訂的套票可否退改,
來減低損失啦~
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送件須知-短期停留(編碼0401)
一、申請程序:
(一)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 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香港中華旅行社、澳 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申請,並核轉入出國 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辦理;第2次 以後得逕向移民署申請。
(二)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並由 移民署派駐之入國審理人員審查後核轉。
二、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須符合95年10月20日本署 公告「各類入出國(境)許可申請案件所附照片規格」)
(二)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各1 份(正本驗畢退還)。
(三)證照費: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新 臺幣400元整、1年多次入出境許可新臺幣 800元、3年多次入出境許可新臺幣2,000元。
(四)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五)委託書(本人親自申請者免附)。
三、附記
(一)經許可來臺者,應自入境之日起15日內, 向居住地警察分駐(派出)所申報流動人口 登記。
(二)經許可來臺者,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有效 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6個月,在效期內可入 出境1次,因故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入境者, 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向本署申請延期1次 ;須經常來臺者,得核發逐次加簽許可,有 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1年或3年。逐次加 簽許可在效期內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 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6個月;但不得 逾逐次加簽許可之效期。
(三)經許可來臺者,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 得逾3個月,並得申請延期1次,期間不得 逾3個月。來臺如有逾期停留、從事與許可 目的不符之活動、未依規定申報流動人口登 記等情形,其再次申請來臺,得不予許可。
(四)香港中華旅行社地址: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
電話:(852)2525-8316
應立即打電話去問, 應該有快証, 最緊要帶埋機票同酒店訂單證明.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38: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4000051KK0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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