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1)
父親有物業但尚欠$40萬供款, 醫生證實他患上絕症, 只有大概半年壽命.
兒子分別17及12 year old, 大仔(17yr old) 現正做學徒, 月薪有$5000.
兩名兒子母親已離開多年, 不知所終.
Q1) 因兩名兒子沒有能力供樓, 請問他兩名兒子可否申請公屋 ?
(ps 我知道18yr old 以下人士要有監護人, 才能申請公屋)
case 2)
另一單親家庭, 母親有物業, 沒有工作.
有兩名兒子, 大仔月入分別12000, 及 細仔17000
大仔準備結婚, 母親打算將物業轉名給大仔.
Q2) 當母親成功轉名給大仔後, 請問細仔可否與母親一同申請居屋?
Q3) 是否需要轉名2年後才合資格?
Q4) 又想問居屋面積大少, 是否一定根據申請人多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