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在香港仔百佳超級廣場做收銀員,她有6天大假未放,準備在12月放,我們一家人去日本玩.
但現在她的經理話,恐怕到年尾會很繁忙,而且有太多收銀員都未放大假,故不准她12月放,強迫要下星期放......
媽媽話見工和簽約時沒有這條例的,請問各位,她的公司可以這樣做的嗎?大假何時放不是由自己決定的嗎?
急!!!唔該!!!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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