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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是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征招的隨軍妓女和被強迫或自願(或有償的)為日軍提供性服務的女性,大部分慰安婦來自中國大陸、台灣、滿洲國、韓國、日本,也有部分琉球、東南亞、荷蘭女性,其中在朝鮮召集的慰安婦被稱為女子挺身隊。
「慰安婦」制度是二戰期間日本政府大規模、有組織征招婦女充當日軍隨軍妓女的制度。
慰安所(いあんじょ)是舊日本軍設置的特殊設施,用以對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
1932年一二八事變之際,由日本海軍設置海軍慰安所開始。
主要業務內容為向軍人提供性服務的設施。有慰安婦常駐,以滿足日本軍兵、下士官、將校的性的欲求。
慰安所大致分為「軍直營」、「軍專用」、「軍利用」。「軍直營」是由軍方設置、運營、利用。「軍專用」是軍方設置、由民間業者負責經營、利用者限定為軍人。「軍利用」是民間的賣春設施、提供給軍方軍人使用。「軍專用」的慰安所佔大多數。
一般認為日本慰安婦是出於自願,而其他地區的慰安婦大都是被迫的。有各式各樣的支付形式、如利用者直接向慰安婦提供金錢與軍票。亦有由經營者以保管、貯金的名義從慰安婦手中收回金錢與軍票。亦有人以化粧品與鏡子之類的小東西送與慰安婦當作金錢。
隨軍慰安婦所以成為制度,其原因要推至1932年1月中國的上海事變以後。上海事變中,日本軍隊強姦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的發生,1937年12月,日軍進佔南京之後隨之而起的是屠殺、強姦的事不斷,不僅造成中國人更強烈的反日意識,為此國際輿論也對日本施以強烈譴責。換言之,在軍隊的性需求是不可避免的前題下,為避免日本帝國軍隊在侵略戰爭中強姦被侵略地區婦女,引發更激烈的反抗,日本軍國主義政府必須提供一種「性的慰安設備」使士兵得以發洩性慾。
慰安婦制度的提出,是為了減少因強姦而帶來的性病問題。在戰爭後期,由於人手緊缺,很多慰安婦也承擔起護士等支援工作。
2007年3月5日,南韓釜山外國語大學教授金文吉公開日本駐中國上海領事館警官田島周萍於1937年12月21日發給長崎水上警察署的公文《有關為皇軍官兵徵調慰安婦委託文件》,記錄當時日本為廣泛動員慰安婦,領事館、憲兵隊、陸軍武官室等單位分工縝密:日本領事館簽發營業執照給慰安所,對慰安婦被運抵各港口時提供方便;日本憲兵隊負責將慰安婦運送至慰安所,及保護慰安婦營業者和慰安所的安全;日本陸軍武官室負責闢建慰安所、檢診慰安婦等工作。該文件指稱:「經各個有關部門深入研究及與(上海)總領事館、陸軍武官室、憲兵隊協商結果,為提升皇軍士氣,決定在各戰線設置慰安所。……根據此決定,正在日本和朝鮮徵召慰安婦。凡持有相關證件的人員,務必保障其順利搭乘船隻前往目的地。」在這一制度下,全世界有數十萬婦女被日軍征為軍妓。朝鮮中央通訊社主張朝鮮人的「慰安婦」有二十萬人,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也主張中國婦女淪為「慰安婦」的有二十萬人,但兩者都數據來源不明。有的歷史學家認為曾經淪為慰安婦的各國婦女達40萬,甚至更多.
證據顯示慰安婦除了被用作高強度的性奴隸外,還要遭受性病的毒害,有的慰安婦由於多次墮胎造成終身不孕,而由於日本人力資源不夠,慰安婦還不時充當護士,腳夫甚至被武裝起來充當炮灰,有時為了掩蓋罪證甚至被集體槍殺。[1]
另外也有一些人數認為,慰安婦生活條件惡劣,由於戰時通貨膨脹嚴重,所獲薪水亦迅速貶值,過得遠不如一般妓女。兼任護士雖非過份要求,但是不論條件薪資再好,被強迫、欺騙之慰安婦還是過著痛苦的日子。
萬愛花(1928年-),原籍內蒙古和林格爾縣韭菜溝村,現居山西省太原市。她是少數願意願意公開承認在抗日戰爭時曾被日軍性侵犯,並向日本政府索賠的中國女性。
袁竹林(1922年6月11日-2006年3月29日,即生於1922年農曆五月十六日),湖北武漢人。她是少數願意公開承認在抗日戰爭時被迫作慰安婦,並向日本政府索賠的中國女性。
雷桂英(1928年-2007年4月25日),南京江寧人。她是少數願意公開承認在抗日戰爭時被日軍性侵犯,又被迫作慰安婦的中國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