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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攻擊耶穌基督的神性,就是攻擊基督教的生命。因為正統信仰的核心,都承認基督以代替性的死,為失喪的人完成救恩。如果耶穌只是一個人,他就不能以死拯救世界。因為他的神性,他才有一個無限價值的死,這樣他才能以死代替全世界。
基督神性的教訓
聖經中充滿了有關基督神性的個人宣稱,和其他人的見証。約翰福音就特別強調基督的神性。
他的名字:(I)神:在希伯來書一章8節,作者將詩篇四十五篇6至7節的話都應用在基督身上,說明基督是超越的天使。詩篇四十五篇6至7節的引文說:「論到子卻說」﹔作者然后引用詩篇的話:「神呀,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及「所以神。。」這兩個「神」的名字,都是指著子而說的(來一8)。門徒多馬看見復活的基督的傷口,就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否定基督神性的人,一定會驚異于這句話,因為多馬這句話無疑是一種褻瀆。)提多書二章13節說,耶穌是「我們至大的神,和救主」。(照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翻譯)根據格蘭維爾(Granville Sharpe)的希臘文法說,當兩個名詞用kai (及)連接時,第一個名詞有冠詞而第二個沒有,這兩個名詞就是指同一事物。這里至大的「神」和「救主」,都是指「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一章18節又宣稱「獨生子」-- 指基督-- 是將父表明出來的。
(II)主:當基督和法利賽人辯論時,証明他不單是大衛的一個子孫,而且更是彌賽亞,而大衛自己也稱彌賽亞為「我主」(太二十二44)。保羅在羅馬書十章9節、13節,也稱耶穌為主。他強調,認耶穌為主(神性)是得著救恩的明証。保羅又在第13節引用約珥書二章32節,那里是指著主而說的,但保羅將那些話應用在耶穌身上,將基督與舊約的耶和華視為等同。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在一章10節,將詩篇一O二篇25節應用在基督身上,稱他為「主」。
(III)神的兒子:耶穌在不少場合中,都稱自己為「神的兒子」(比較約五25)。基督這個名字常被人誤解,有人說,這名字是表明子比父小﹔但猶太人則明白,這個宣稱說基督稱自己為神的兒子,他就是「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五18)。
他的屬性:(I)永恆:約翰福音一章1節宣稱基督的永恆性。「有」(希臘文未完成式hen ),是指在過去繼續不斷的存在。希伯來書的作者在一章11至12節,也用詩篇一O二篇25至27節的話,將神的永恆性歸于基督。
(II)無所不在: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應許門徒:「我就永遠與你們同在。」確認基督具有人性和具有神聖。基督按他的人性是住在天上的,但按他的神性則是無處不在。基督住在每個信徒里面,無處不在(比較約十四23、弗三17、西一27、啟三20)。
(III)無所不知:耶穌知道人心中所存的,他也不將自己交托人(約二25)。雖然他初次與撒瑪利亞的婦女見面,但是他也能數說撒瑪利亞婦人的過去(約四18)。他的門徒確認他的無所不知(約十六30),他多次預言自己的受死,(比較太十六21,十七22,二十18至l9,二十六l至2)。
(IV)無所不能:耶穌擁有上天下地的權柄(太二十八18)。他有赦免罪惡的權柄-- 這件事只有神能做(比較可二5,7,10、賽四十三25,五十五7)。
(V)不改變:基督是不會改變的,他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這也是神的一種屬性(瑪三6、雅一17)。
(VI)生命:一切的創造-- 人類、動物、值物-- 都因為有生命才得以生存。基督卻不同,他是自存的﹔他有的并不是一個被賦予的生命,因他就是生命(約一4、十四6、比較詩三十六9、耶二13)。
他的工作:(I)創造者:約翰說,若非基督的創造,一切就不會存在(約一3)。歌羅西書一章16節也說,基督不但創造了世界,也創造了諸天,和天使。
(II)維持者:歌羅西書一章17節說,基督是連系宇宙的力量。希伯來書一章3節又說,基督「使萬有得以維系」。這是希臘文分詞pheron 所表達的語氣。
(III)赦免罪:只有神能赦免罪。耶穌能赦免罪,表明他的神性(比較可二1至12、賽四十三25)。
(IV)行使神跡:基督所行的神跡正是他的神性的一個明証。研究基督的神跡可讓我們看見,在神跡背后所表明的神性。舉例說,當耶穌開瞎子的眼睛,人就會想起詩篇一四六篇8節的話:「耶和華開了瞎子的眼睛。」
他接受敬拜:聖經的基本真理是,只有神才能受敬拜(申六13﹔十20﹔ 太四10﹔徒十25-26)。但耶穌也接受人的敬拜,這証明耶穌具有神性的一個 強而有力的証據。約翰福音五章23節,耶穌說自己可以得到與父一樣的尊敬。如果耶穌不是神,這就是徹底地褻瀆的一句話。另參看哥林多書十三章 14節的祝福語,是以三位一體神的福氣臨到信徒。這祝福語顯明三個位格的 平等性。當耶穌榮耀地進入聖城,他引用了詩篇八篇2節的話,來說明少年人 向他的稱頌:「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贊美的話。」(太二十一 16)。詩篇第八篇是稱頌耶和華的一篇詩,將敬拜歸與神,耶穌乃將同樣的 敬拜歸給自己,當瞎子蒙了醫治,遇見耶穌時,他敬拜耶穌(約九38)。耶穌并不阻止他的敬拜,顯明了他是神。保羅在提摩太后書四章18節,稱耶穌為主,并且將榮耀歸于耶穌。榮耀就是代表神舍吉拿的榮美,是神性的表征。 在排立比書二章10節,保羅又說,將來一日,上天下地都要敬拜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