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d狗仔娛記咁衰格....

2007-10-12 6:41 pm
d娛記成日偷拍人地d正正常常的私人生活,仲要寫到有咁衰得咁衰. 每次見到d 8卦雜誌就覺得不知所謂. 肥姐有病, d娛記為左拍攝仲要嚇親肥姐. 咁同畜生有咩分別.

我覺得d知名人士應該請d打手, 一見有娛記就打佢, 打死都無所謂. 或養d大狼狗, 一見娛記就咬, 咬死都無所謂.

我唔覺娛記唔係咩好的職業, 佢地好似d走狗咁, 為左錢咩都做得出, 唔通世界上無咩好的職業做, 一定要做娛記. 但真正係做記者ge人我又好崇拜佢地.

你地對娛記有咩睇法?

回答 (2)

2007-10-12 7:17 pm
✔ 最佳答案
做記者就做記者, 唔好變做狗仔隊!!!
d雖然狗仔隊都只係想有兩餐飽,但係佢地實在太過份la!!!
所以我地一定要讀好d書,第時搵份好工,
唔好做d只係薪水高,但係埋沒無良心嘅工!!!

以下係一則狗仔隊嘅information:

狗仔隊指一些專門跟蹤知名人士(例如藝人、政治人物、皇室成員、運動員等)的記者。

起源
狗仔隊這種職業在1958年首次出現,原為義大利文「Paparazzi」,是義大利姓氏Paparazzo的複數形式。1960年及1963年,義大利導演費德里柯·費里尼在電影《甜蜜生活》(La Dolce Vita)及《8½》(Otto e Mezzo)中製造出一個名叫Paparazzo的角色,是一個專門拍攝名人私隱的記者。從此「Paparazzi」就成為那些專門搜刮名人私人生活的形象。

此詞傳入香港後,香港人改稱Paparazzi為Puppy(小狗),一來是讀音相近,二來此類記者的追蹤行為也和狗相似。隨後該詞逐漸演化成了「狗仔隊」,隨後再傳至臺灣等中文地區。

形式
狗仔隊通常會駕駛電單車或私家車,在目標人物出沒地方守候,進行拍攝或偷拍,並貼身跟蹤目標人物的車輛。他們甚至會搜索目標人物住過的酒店房間,連丟棄的垃圾也不放過,務求知道目標人物不為人知的生活習慣及喜好。

狗仔隊對目標人物造成很大的困擾,除了跟隨不捨帶來的麻煩外,亦侵犯了目標人物的私隱,令目標人物仿如24小時活在公眾的監察之中。
但狗仔隊一般認為,自己對目標人物帶來幫助多於滋擾。狗仔隊為目標人物,尤其是藝人帶來人氣,令更多人留意。狗仔隊本身也是一門賺錢的行業,一幅震撼性的照片,在歐洲、美國等地可賣得價錢數以萬美元計。

狗仔隊引起的事件
1997年8月31日,英國儲妃黛安娜王妃的司機保羅在法國巴黎駕車擺脫狗仔隊跟蹤時發生車禍,黛安娜王妃及其男友多迪喪生,令人關注狗仔隊對目標人物的滋擾。
1998年,香港東方報業集團旗下《東方日報》與壹傳媒的一單訴訟,被最高法院判以敗訴。《東方日報》於是採取連串報復行動,包括在報章發表激烈言論,並且連續三天派狗仔隊跟蹤上訴庭法官高奕暉;結果被律政司控以藐視法庭,總編輯黃陽午被判入獄四個月,東方報業集團被判罰款500萬港元。
近年來亦有一些香港明星,包括一些巨星,頻繁受到狗仔隊的騷擾而告到法庭,如張學友、成龍等。2006年,組合雙生兒(Twins)的鍾欣桐在馬來西亞雲頂高原的一次演出中被香港《壹本便利》週刊記者偸拍到其更衣畫面,該等照片被刊登在2006年8月22日出刊的《壹本便利》第761期,引起軒然大波,引起香港演藝人協會的強烈不滿,並召開記者會聲討。成龍、張學友等人更是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佈法律以制止這種不良行爲。

立法「反狗仔隊」的可行性
2005年10月,藝人出身的美國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簽署通過《反狗仔隊法》,2006年生效;該法案對「以非法手段取得名人照片者」處以高額罰金,僱主連帶受罰。
參考: 2007年3月22日,台灣《蘋果日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07-10-12 6:59 pm
雖然我都認同你覺得佢地有時真係過份左d...但係我又同情佢地lo...
如果佢地唔係真係搵唔到野做,,,佢地都唔會咁厚面皮去做9仔隊啦...係咪先..?
無人會鐘意人地話自己似走狗,,為左錢咩都做得出嫁wo...只不過係為左3餐姐...
同埋其實呀有時d藝人都係"教"百掛雜誌上位嫁啦..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4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2000051KK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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