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滿五年, 自己提出離職, 有冇長期服務金攞?

2007-10-12 8:15 am
d dsds

回答 (4)

2007-10-12 8:35 am
✔ 最佳答案
一般僱員自己辭職係冇嘅。
除非係因為年老65歲或以上辭職,又或者因健康理由,有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而辭職,先會有。

2007-10-12 00:41:46 補充:
上面搞錯喇,長期服務金係可以用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累算權益做抵銷,但就算夠100%抵銷僱主都要喺MPF攞出嚟比返個僱員,唔可以留喺僱員個account就當比咗。唔夠就再補差額,當然有淨就留喺僱員個account啦。
參考: 解釋勞工法例係我工作一部份
2007-10-12 8:57 am
倘僱員為僱主工作滿五年,遇到以下情況便可按年資領取長期服務金:

1. 非因裁員或嚴重行為不檢被解僱(包括推定解僱);
2.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3. 在職期間死亡,遺屬亦可領取;
4. 因健康理由,亦有註冊醫生証明,永久不適宜從事現行工作,而自動辭職者;
4. 年滿六十五歲,自動辭職亦可領取。

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

1. 長期服務金的金額上限及工齡計算與遣散費的計算辦法相同。
2. 如可獲遣散費,則不能同時享有長期服務金。
註:計算長期務金及遣散費的金額時,如月入工資超過二萬二仟五佰元者,均用二萬二仟五佰元之三份二計算。

* 由於每個個案的背景及特點均有不同,有關推定解僱是否成立,最終須由勞資審裁處或更高級法院裁決。


詳情可參看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如果你唔係因為有病唔做得, 又或者夠歲數要退休,
無論你做左幾多年, 自己辭職係冇長期服務金架!
2007-10-12 8:28 am
當被解僱或遣失時才會有長期服務金
即:自動離職是"無"
再講:強積金係可以抵銷長期服務金
(若以年資計,長期服務金金額是多於強積金時僱主只需支付兩者差額)
參考: 據我所知
2007-10-12 8:28 am
做滿五年自已提出離職, 是没有長期服務金的, 除非你自己提出離職時夠65歲或有香港註冊中或西醫證明您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吧, 表格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料取的)順勢問下野吧!!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48: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2000051KK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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