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是無所不知,明知人會犯罪,為何還造人?為
何還造分別善惡樹使人犯罪?
答:神明知人會犯罪而仍造人,可見祂造人是有目的的,並且這目的一定是很崇高的,不然,無所不知的神斷不會如此 自找麻煩,自討苦吃。那麼,神造人的崇高目的是什麼?聖 經給我們看見,神造人最少有以下的目的:
1.分享祂的屬性
聖經明說,神造人是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的。 (創世記一章廿六節) 所謂形像和樣式不是指照神的「樣子.」,「樣貌.」說的,乃是指照神的性情,神的本質而說的,就如 的良善、慈愛、公義、聖潔、榮耀等等。這就是說,神是 照著祂的屬性造人的。祂這樣做,表示祂願意人能分享祂的 情,祂希望將祂的性情分給人,希望宇宙充滿像祂一樣的 人。
2.管理祂造的萬物
神造人另一目的,是希望人管理祂所造的一切。因為聖 經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 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 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廿八節)神希望 人作自然界的管理者。新約聖經又告訴我們,神希望人能與 基督一同作王。(啟示錄二十章六節) 管治「無論是天上的, 地上的,今世的和來世的」。(哥林多前書六章二至三節; 以弗所書一章廿一節;腓立比書二章九節) 就是人類和靈界的 管治者。換言之,神希望人與祂一同管治宇宙萬物,包括自然界,人類和靈界。祂願意人分享祂的一切。
3. 享受祂的榮耀
神造人亦希望人能分享祂的榮耀。人怎能分享神的榮耀?人能得神的榮耀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成為神的兒女。(羅馬書 八章廿一、卅節)換 言之,神造人是希望人成為祂的兒女。人 一旦成為神的兒女,人就會像神一樣有神的榮耀。而人能成 為神的兒女,就要靠著耶穌,(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 人只要 信靠主耶穌,接受主耶穌,人就有了主,有主的生命成為神 的兒女。這些都是出於神無私的愛,是祂做人的崇高目的。 然祂明知亞當會不聽話,人類會因悖逆暫時失敗,但是藉 著耶穌基督替悖逆的人死,使本來該死的人能起死回生,這 一切都將要成就。因此祂照祂的目的做人。
神所做的分別善惡樹其實也是好的,因為能分別善惡本 沒有什麼不好。問題是亞當不聽神的吩咐,反聽了魔鬼的話, 所以問題不在那棵樹,而是在於人不聽神的吩咐。我們不能 怪罪神放那分別善惡樹在那裡,因為人若不聽神的話,則無 論放什麼東西都會使他犯罪。 如果神說:你不可以吃草,吃 的日子必定死。人若不聽神的話吃了草,結果死了,那是否 說神不應該做草呢?照此類推,神豈不是什麼都不應該做了? 不然,人都會怪罪神好做那些,使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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