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寵物一問

2007-10-11 5:54 am
公屋屋邨比唔比養貓嫁?"

回答 (4)

2007-10-11 9:00 am
✔ 最佳答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但會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家庭小寵物(包括已閹割的貓)。

其他動物包括野生動物及馴養農畜等(例如蛇、雞、豬、鴨、猴子、白鴿等等)則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另外,房屋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根據「可暫准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批准及符合一系列嚴格條件,才可繼續飼養。是項安排屬「一次過」措施。有關戶主必須於2003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所屬屋邨辦事處遞交繼續飼養狗隻的申請。不獲批准的租戶須於一個月內將其狗隻送走。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如租戶兩次違反飼養狗隻守則(不論是被其他租戶投訴或被本署職員發現確有滋擾產生),有關批准便會撤銷。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如在違反上述安排的情況下,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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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 10:10 pm
所有公屋都不可以養貓嫁,不過如果你做一個負責任的主人,幫隻貓絕育(以免發情時叫聲影響鄰居)、保證貓貓不會離開屋企(因有機會走到鄰居屋企)、妥善處理貓貓的排泄物(不要引致有異味或讓貓貓隨處大、小便)這樣我相信鄰居便不會投訴,讓你在家中養貓。房署都不會干涉的。
2007-10-12 2:06 am
無話一定唔比, 但最好要盡快帶貓貓絕育(如夠六個月大或以上), 免騷擾隣居, 因發情叫聲真的很難聽!
參考: 本人亦是住公屋, 養兩隻貓(五歲)
2007-10-11 5:59 am
基本上公屋係唔俾養任何寵物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1: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0000051KK0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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