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足一年及病假連續不足3日,就無有薪病假?

2007-10-11 1:19 am
工司老闆咁講,其實係咪?
定係每間公司都可以有佢自己既規定?

回答 (4)

2007-10-11 1:30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公司無制定條例既話,咁就即係跟 勞工法例!

勞工法例 -
如果醫生紙寫左4日假既話,咁你先會錢架!仲要唔係10足架!

另外,試用期內,員工係唔會有假期架!要過左試用期先有!但係星期日唔計架喎!總之每返6日工,第7日就會有假期。
參考: ME
2007-10-12 1:28 am
按勞工法例,頭一年有薪病假額,如你符合418連續4星期每星期做夠18個鐘,你做足一個月,每月就有2日quota。足一年有24日。第2年開始,每一個月有4日。max有120日。如你呂好彩,要請病假,一定要有(1)連續4日或以上(2)有認可醫生証明書(3)病假開始前你有足夠病假quota,你就可享有5分4人工(8成)。

除因懷孕而引起不適,一日兩日先有5分4。仲有工傷就唔關事。一日都有,唔會扣quota(因為係第2樣野架啦)
2007-10-11 9:28 am
1. 每間公司可以有自己的規定,但不可差過僱傭條例,否則一律無效,其實僱傭條例已經很差的。
2. 頭一年,每月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咁就算不足一年也可按比例計有多少天
3. 不過除了儲有足夠的病假後,法例規定一定要連續四天才可享有有薪病假,但不規定必須同一醫生,現時連部份中醫也可發醫生紙啦!
2007-10-11 1:44 am
根據僱傭條例,員工在以下情況下可以領取疾病津貼(有薪病假):

a. 僱 員 已 累 積 了 所 放 取 有 薪 病 假 日 的 數 目;
(有 薪 病 假 日 最 多 可 累 積 至 120天。 僱 員 根 據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在 最 初 受 僱 的 12個 月 內, 每 受 僱 滿 一 個 月 即 可 累 積 有 薪 病 假 日 2天。 其 後, 每 受 僱 滿 一 個 月 即 可 累 積 有 薪 病 假 日 4天)

b. 所 放 取 的 病 假 不 少 於 連 續 四 天; 以 及

c. 僱 員 能 夠 出 示 適 當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因此,申領少於連續4天的病假是不能享有疾病津貼的,但由於勞工處並不阻止僱主給予較僱傭條例優厚的工作條款,所以每間公司都可基於僱傭條例之上訂立更優厚的病假政策。
參考: 僱傭條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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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0000051KK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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