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告我毀約

2007-10-10 10:46 pm
以自僱形式在一間公司工作(有簽僱員合約4年), 有低薪(每月發), 但每月只出一部份工資, 后來公司連合約及欠薪賣給另一公司, 當新公司接手, 一直都未有付工資,及我有請假出外接outjob(公司是不許),由於請假多, 公司問原因及說明2選一, 公司在知情下雙方同意終止合約及簽有離職書面. 離職后公司一直開出空頭支票付工資, 所以我報警,現公司願付我的工資, 但會告我毀約.
--我是否需賠償公司利益損失(會否付天文數字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我什麼文件都沒有(如合約,離職書面..)

回答 (2)

2007-10-11 9:44 am
✔ 最佳答案
我不知你簽了什麼合約,如果是僱傭合約,就不存在毀約問題,因為在合約上應有註明若任何一方停止該合約的通知期為幾時,根據協議所定便可。

而且你的個案是公司遲出糧,嚴格來說,是沒有出糧,已經構成”變相解僱”,意思是雖然它沒有真正的解僱你,但因為它拖欠薪金,行為上已是解僱,公司還應該給你代通知金等補償才真。引用此條例,必須符合欠薪超過一個月零七天的原則。

例:每月糧期為5號,1月份薪金應該在2月5號出,但僱主到了3月12號還未出糧,那它就遲了一個月零七天,那你可以單方面發信給公司,表示因它拖欠薪金已經超過一個月,已構成變相解僱,請它盡快支付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及年資補償等。

我知有些僱傭合約,會列明若干年內不可在同行工作,會否因你外面接job而告你影響他生意,這也會有可能,但它必須舉出清楚及具體的証明是你搶走他的生意才可,你公司連人工也沒有支付,又怎會有$告你呢?

你最好是打電話去一些勞工團體查詢,把你的情況,詳細告訴他們,讓他們給你一些實質意見。
2007-10-10 11:06 pm
有幾多個律師會上黎yahoo答你問題?
真心建議...正正經搵個律師黎問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50: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0000051KK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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