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 其實呢句嘅意思係,僱員第1個假期年(計年假嘅年度)累積年假後,要下一假期年度先可以放。簡單啲講即係僱員今年嘅年假係下年先放,而今年放果啲年假應該係上年所累積嘅。
連續性合約受僱為受僱於同一僱主,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而且連續4個星期己上。
受僱首兩年有7日,之後每年加一日,即第3年有8日,第4年有9日,最多到第9年14日後,唔再遞增。
法例上年假冇得預支,所以僱員首年入職冇年假放係冇問題嘅。
致於假期年年度係由公司制定,跟僱員受僱日計,或者用財政年度都可以,年只要唔多過12個月就得。
如果個僱員首年入職,假期年截數時未做夠一年,年假按比例計返,如果出現點數係一定要round up 去正數,就算係5.1日都要當6日,因為法例唔比年假唔以一日放取或用小數累積。
不過,如果個僱員係離職,最後一年唔做足個假期年,年假按比例計時出現點數就唔需要round up 去正數,直接用點數計返錢就可以。
當然僱主offer好過以上僱傭條例內容嘅聘用條款係冇問題啦。
2007-10-10 21:52:58 補充:
另外,僱員離職時通知期期間唔可以放取年假,即係唔可以用年假當通知期。
2007-10-10 22:12:11 補充:
所有僱員都可以放法定假日(勞工假),但按連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後先有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僱員其他有薪假:每7個曆日要有一天休息日,休息日唔一定有薪,合約冇定明休息日冇薪而個僱員係月薪一般就會視休息日有薪。 如合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病假可以有4/5人工領取疾病津貼資格: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産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産就可1日) 能夠出示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嘅病假紙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額最初受僱的12個月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額;之後每個月可累積4天。最多可累積至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