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過戶截止日期之內賣掉,能收到股息嗎?

2007-10-10 8:05 pm
今天(10月10日)我賣掉了一個股票,它的過戶截止日期是10月4日---10月11日,請問,我還能收到股息嗎?

回答 (3)

2007-10-10 9:00 pm
✔ 最佳答案
截止過戶日期是代表此股派息過戶給股票持有人的日子, 並不是代表你有權收息的決定條件. 如你要收取股息, 你便要於此股票除淨日之前還未沽出, 那你便可收到股息了.

除淨日在股市指一個特定日期,如果某一上市公司宣佈同時派發股息及其它非現金權益(例如紅利股份、紅利認股權證、以折讓價供股等),在除淨日之前一日持有它的股票的人士(即股東)可享有全部該等權益,在除淨日當日或以後才買入該股票的人則不能享有該等權益。
除淨日與除息日、除權日是同一概念,它們的差別在於涉及權益的形式。
由於在除淨日當日買入股票的人已不能享有該等權益,交易所會在除淨日開市前自動把該股票的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扣減該等權益的價值,定為該股票的開市參考價。
參考: 有錯請指証
2007-10-10 10:15 pm
簡單回答 ---- 是要在除淨前買入股票, 才能收息.
參考: me
2007-10-10 8:09 pm
能收到股息


收錄日期: 2021-05-03 06:18: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10000051KK0097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