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一個印傭,在她的簡歷中說過她照顧過初生BB,但來港後發覺她什麼都不懂做。我好想炒她!>_<
我想請問,如果我炒她,是否一定要補她一個月?(她來過不足一個月)。如果係,她們的法例比香港人還要好。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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