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分期「萬應錢」利率表
每月還款額(以每港幣1,000元貸款額計算)
圖片參考:
http://www.hsbc.com.hk/1/PA_1_3_S5/content/hongkongpws/special/chinese/loans/images/pil_22_c.gif
圖片參考:
http://www.hsbc.com.hk/1/PA_1_3_S5/content/hongkongpws/special/chinese/loans/images/pil_01_c.gif
每月還款額列表備註:
i.
上列附表適用於在2007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及提取分期「萬應錢」貸款(「貸款」),而貸款額最少為港幣5,000元的客戶(「客戶」)。
ii.
提早申請的利息回贈只適用於2007年10月10日或之前遞交貸款申請的客戶;往後申請的利息回贈則適用於2007年10月10日後遞交貸款申請的客戶。上述利息回贈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及提取貸款的客戶並須按照獲批核的貸款額及還款期而釐訂。
iii.
貸款利率及實際應付的利息將按核准貸款額及還款期而釐訂。
iv.
本行於推廣期內收到的貸款申請,可獲豁免根據貸款額及還款期限按比例收取的每年1%手續費。手續費豁免優惠只適用於新貸款申請。如客戶選擇提早償還全數貸款,本行將收取全數獲豁免的手續費及所有利息回贈金額(如適用)。
v.
上列的每月還款額及實際年利率已按還款期12, 18, 24, 36及48個月而釐訂。每月還款額已被約至小數後一個位。實際年利率乃依據銀行營運守則所載的有關指引計算,並已被約至小數後兩個位。實際年利率已包括利息回贈金額(包括提早申請的利息回贈)(如適用)及全期獲豁免的手續費。適用於個別戶口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或有差異,獲批核貸款的客戶可參照其貸款通知函上所列明的資料為準。
vi.
詳情請參閱有關推廣條款及細則。
圖片參考:
http://www.hsbc.com.hk/1/PA_1_3_S5/content/hongkongpws/special/chinese/loans/images/pil_19_c.gif
圖片參考:
http://www.hsbc.com.hk/1/PA_1_3_S5/content/hongkongpws/special/chinese/loans/images/pil_01_c.gif
推廣條款及細則 :
a.
推廣期由2007年9月18日起至10月31日止(「推廣期」)。
b.
於推廣期內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遞交分期「萬應錢」(「貸款」)申請,並成功獲批核的客戶(「客戶」),可獲 (於此所列有的條款及細則的規限下 ) 豁免本行所收取的手續費(「手續費」)。手續費按貸款額及還款期限按比例以每年1%計算。
c.
客戶將根據獲批核的貸款額及還款期(於此所列有的條款及細則的規限下)獲享利息回贈(「利息回贈」)。利息回贈的月數將按照獲批核的貸款額及還款期而釐訂。詳情請參閱每月還款額列表。
d.
客戶凡於2007年10月10日或之前遞交貸款申請,並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及提取貸款而還款期不少於12個月,將可獲額外1個月利息回贈(「提早申請的利息回贈」)。詳情請參閱每月還款額列表。
e.
實際應付利息將按月計算而利息回贈金額將以一次過回贈方式回贈給客戶。利息回贈金額的計算方法為: 於開立戶口時獲批核的貸款額 x 利率(每月平息) x 獲享利息回贈的月數。
f.
利息回贈金額(包括提早申請的利息回贈)(如適用) 將存入客戶的還款戶口,而不會作出另行通知。利息回贈的過賬日
(「過賬日」)將按照客戶所獲的利息回贈的月數而釐訂,如下表所示:
利息回贈的月數
利息回贈的過賬日
1 - 3
於2008年1月31日之前
4 - 6
於2008年4月30日之前
7 - 9
於2008年7月31日之前
g.
客戶若於過賬日前取消新貸款戶口,將不會獲享任何利息回贈。
h.
客戶若選擇提早償還全數貸款,本行將會向客戶收取:
(i)
全數所獲的手續費豁免金額; 及
(ii)
全數所獲的利息回贈(包括提早申請的利息回贈)(如適用)。
i.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任何條款及細則的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
j.
本行及滙豐集團成員的職員不可享有此推廣優惠。
k.
有關是項推廣的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l.
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m.
以上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