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mpf

2007-10-09 3:20 am
我在依家間公司工作了兩個月多些,已通知了僱主在21日辭職,他亦接納.
但他在我的人工扣起了他要供的那一份,合共$900
我可否索回那$900呢?
他沒有同我開設任何mpf戶口.

回答 (2)

2007-10-09 5:02 am
✔ 最佳答案
我可否索回那$900呢?
答: 不可以。只有乎合下列的條件, 方可取回。


提款條件
所有強積金計劃下的累算權益必須保留至計劃成員65歲時才可一筆過全數提取。
但有以下情況者,可提早領取:
僱員年滿60歲,並宣誓表示永久性地終止受僱或自僱;
僱員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僱員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僱員死亡(由僱員的合法遺產代理人提取);
僱員的累算權益少於5,000元。但僱員在提出申索前12個月沒有供款,也沒有任何累算權益在其他註冊計劃內並宣誓表明日後不會再工作。

他沒有同我開設任何mpf戶口.
答: 如果沒有為僱員, 妥善處理有關事項, 會受檢控的。
罰則
如果僱主沒有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或按時供款,初犯者刑罰最高是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再犯者刑罰加倍。
如果自僱人士沒有為自己登記或按時供款,初犯者刑罰最高是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再犯者刑罰加倍。
2007-10-09 7:18 am
1. Normally there's not refund on both employer & employee subscription.
2. Employer should set up MPF for employee.
Call MPF. They can help you.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6: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8000051KK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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