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反對我比10%人工教會,點算

2007-10-09 3:19 am
我現在呃住佢地話要受浸先要奉獻...............我想受浸,但家人話我受浸要想清楚,但我好擔心媽將會阻止我受浸.............我好無奈

回答 (8)

2007-10-09 3:34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真的想受浸,看來就不應「講大話」,如果你到現在還是欺騙父母,難怪你媽媽會覺得你是被人欺騙了。
你應該坦白講媽媽分享自己的想法,也享自己想交奉獻或者是想受浸的原因,是一個衝動的決定,還是一個一生一世成熟的決定呢?
你家人膽心你是正常的,你要努力令家人對你有信任,明嗎? 下面送上教會網頁,或許你能從當中找到更多信念啊。

2007-10-08 19:35:55 補充:
還有,我想提醒,你不是要學識「怎樣講」,而要學識有什麼信念去「點解去講」。是有分別的。 明嗎? 

2007-10-09 00:40:11 補充:
我今日回家後再想想你的問題,我想到如果你要付工資的十份之一,給教會的話,竟思是你是一個有工作的人,即是你已不是學生了嗎? 看來你自己應該有一個成熟情度去處理事情,我個人認為問題可能比較複雜,如有需要可以聯絡我啊~

2007-10-12 09:54:16 補充:
我見到大家的留言,實在太理論了,所講的與所做的是一樣嗎? 我就不知道,我認為聖經亦不是死板板的律法書啊。從你一直發問的問題可以見到,你也很緊張金錢嗎? 如果你的工資只有五仟元的話,你的十份一奉獻,會不會就是五佰元呢? 坦白講,不一定無論什麼情況都一定要付一定的數目,如果屋企真的有不同的需要,你可以與教會或領袖,相論一下,暫時把奉獻數目減低,遲一點再增加。
2007-10-20 9:54 pm
www.evilbible.com

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

令人戰慄的聖經
www.truthbible.net

基版 F.A.Q.
http://cfaq.org

The Secular Web
www.infidels.org

The Naked Emperor
www.nakedemperor.netfirms.com

Debunking the Bible
www.cygnus-study.com
2007-10-19 10:07 am
10%是必須的~
2007-10-13 10:19 pm
用心奉獻比用錢奉獻更是有褔 ,

愛心是無限量 , 錢卻有限 ,
愛心是温暖的 , 錢是冰冷的 ,
愛心叫人醒悟 , 錢或會產生貪念 ,

多做義工 , 身體力行 , 體會生命 , 得褔無限 ,
用錢收買 , 能助人 , 不能助己 ,

奉獻要從心開始 , 不在於數字 ,
人奉獻金錢 , 必先出自真心 ,
2007-10-11 6:23 pm
奉獻

神珍惜人的奉獻

「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約六9)
主一向珍貴人的奉獻。窮寡婦獻上兩個小錢,蒙主稱讚(參路廿一1-4);孩童擺上五餅二魚,微不足道,卻為主使用,使5000人吃飽(參約六8-14)。他們所獻上的都很微小,連門徒也覺得五餅二魚的作用不大。然而,在人看來微不足道,主卻使用小孩的獻上,施行榮耀的神蹟。神何等珍貴我們所獻上的!教會中,富有的人也許不多,但主耶穌珍惜我們每個的奉獻。
奉獻的原因
一、神先將自己給我們
我們奉獻,因為神先作了奉獻;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祂是最偉大的奉獻者。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神將最大的禮物,就是祂的獨生子主耶穌,賜給我們。神乃將全宇宙最貴重的禮物白白賜給我們。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
福音就是恩典。主耶穌將自己給我們。
二、愛的激勵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激勵」有「催逼」之意。基督的愛猶如滔滔急流,沖擊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的人生不斷向前和擺上。
三、我們屬於主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我們不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愛我們的主,祂以寶血買贖我們,這就是我們奉獻的原因。
奉獻的重要
一、愛的請求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缺乏奉獻,對我們的靈性也有不良影響。「勸」亦有「求」的意思。當保羅認識神的愛和恩賜,他體會人將自己獻給神是十分寶貴的。他昔日逼迫教會,是罪人中的罪魁,敵擋神的心意,淪為魔鬼的工具,但神得著他;當他將人生獻給神,就成為神的器皿。保羅經歷神的大愛和恩召,故此他勸弟兄姊妹將自己獻上,這是理所當然的,也對我們大有裨益。
二、滿載應許的命令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神的命令,我們必須遵守,正如軍人絕對服從軍令一樣。好些人的命令只帶來戰爭、傷害和死亡,但聖經的命令並非要轄制我們,乃是要我們得祝福。
奉獻是神的命令,背後充滿應許和祝福。我們將金錢奉獻給主,並非損失,而是積財寶在天上,是神悅納的,也令我們更蒙福,神會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
三、表明愛主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廿二1-2,12)
從亞伯拉罕獻以撒,我們看見他熱愛神的心;從我們金錢、時間、精力等的奉獻,也表明我們對神的愛。
「你們既然在信心、口才、知識、熱心和待我們的愛心上,都格外顯出滿足來,就當在這慈惠的事上也格外顯出滿足來。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林後八7-8)
人可以付出而沒有愛心,卻不能有愛心而不付出。一個充滿愛的人必會付出、擺上和捨己。
四、帶給我們益處和祝福
「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
一個受而不施的人並不健康和有福,正如死海那樣,沒有生物能存活。我們要成為施予的人,這是主的心意。我們與神相似,其中也要效法神的付出。
五、舊約聖徒的榜樣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廿七3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將所有的十分之一獻給神。我們在新約時代,所蒙的福遠超舊約時代的人,我們的獻上豈不應比他們更多嗎?
六、歷代神工人的腳蹤
神不斷興起許多工人,成為祂合用的器皿。歷代神工人的特點之一就是捨己和付出,為神的心意傾倒自己,甚至殉道。他們連性命亦肯付出,又豈會不將物質獻給主?因著愛,他們將金錢、時間、精力和性命都獻給神,甘心犧牲自己。盼望他們的腳蹤激勵我們,也叫我們效法他們的榜樣。
戴德生(HudsonTaylor):「假使我有千鎊英金,中國可以全數支取;假使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
約翰衛斯理(JohnWesley):「賺你所能賺的,省你所能省的,給你所能給的。」
我們不單盡力賺錢和儲蓄,也要盡力奉獻,以金錢幫助教會和有需要的人。慕勒(GeorgeMüller)開辦孤兒院,憑信心仰望神的供應。他身故後,別人發現有一位無名氏一直在金錢上支持孤兒院的需要,原來那位無名氏正是慕勒本人,他不斷為孤兒的需要,將自己所收到金錢供應的一部分奉獻出來。
奉獻什麼
一、先將自己獻給神
「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5)
那時,馬其頓教會並不富有,但他們愛保羅,願意不斷供給保羅的需要,支持神的工作。保羅先稱讚的,並非他們金錢的獻上,而是他們愛神的心,以及將自己先獻給主。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箴廿三26)
我們首要是將自己獻給神,因為神所要的是我們愛祂的心,永遠火熱。
二、將身體獻上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將身體獻上」是很實際的,例如參與聚會和事奉。不要自欺,奉獻是實實在在地將身體獻上,包括我們的時間、精力和各方面。
三、將財物獻上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
神盼望我們成為奉獻的人,這會令我們更「安全」,不會貪愛世界,因為我們的心已在天上。只向錢看的人較容易貪愛世界,因為他們注意力集中在金錢之上。我們的財寶在那裡,我們的心也在那裡。我們擁有金錢,卻不是金錢作我們的主人。我們當將金錢投資在愛神的工作和幫助別人方面。
怎樣奉獻
一、甘心樂意,不作難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捐得樂意的人」英譯為 cheerfulgivers。盼望我們每次奉獻金錢,都是歡樂的,而非充滿掙扎。
二、成為習慣,不遺忘
「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十六1-2)
眾教會的弟兄姊妹都有一個穩定奉獻的習慣,而且這是一個好習慣。不要「忘記了」奉獻,因為建立了良好的習慣,絕對於我們有益。許多弟兄姊妹既有穩定收入,就當穩定奉獻。
三、暗中作,不吹噓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2-4)
我們的奉獻是在暗中作,並不吹噓,不是求人的榮耀和稱讚,乃是有一顆清純的心,神會在暗中察看。
四、按比例,不勉強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瑪三10)
我們可在神面前自己酌量,應奉獻多少。高收入的弟兄姊妹其實可以奉獻更多,卻不是勉強。
總結:奉獻是福
「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我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代上廿九14-15)
大衛晚年時,為神預備建聖殿的材料,他也鼓勵百姓獻上財物。他深深體會自己和百姓能樂意奉獻,實在是神的恩典。神寶貴和珍惜他的奉獻。
讓我們深深體會奉獻不是損失,乃是福樂。奉獻是理所當然的,奉獻是恩典,更是馨香的祭物(參腓四15-18)。
讓我們同作金錢的好管家,一起積財寶在天上,成為一個肯為主為人費財費力、樂捐的人!
參考: 信徒成長路(2) ~ 建立美好根基
2007-10-09 8:07 pm
若你是生在律法下的猶太人,便必須奉献十分一給聖殿在獻祭,及祭司的生計!
若你是在恩典下的自由人,為何還讓人把捆縛人、定人罪的律法加諸你呢?
或許你是初信,不明道理,
教師們呀!你們教的因信稱義,是要信徒靠守律法來成義的么?聖靈果子是靠守律法才結出來的么?
唉!難怪教會內有這么多充滿罪疚、捆縛、偽善、論斷的教徒了!


2007-10-10 12:18:44 補充:
To Hello and All:我不反對、並贊成對教會盡力作奉献!但十一的理據是律法,不是新約!律法精神絕對好,但一應用律法的數字便出問題!新約精神沒有數字,數字叫人死,精意么叫人活!Case 1:一家四口收入$3,000,兒女已不夠吃,勸人十一奉献,什么愛主...信心...神必供應...,勉強去做,不人道,更叫人以十一奉献給神交換祝福(在基督裡,我們不是已蒙福么?)...

2007-10-10 12:49:10 補充:
cont case 1...若做不到十一,便使人陷入罪疚 (律法原是定罪,不能使人愛神,這是律法與恩典之別),迫做不好的人戴面具,做得好的去審判人。人應奉献所有的,不是奉献所無的,神看人心多過是否十一,人卻看你給多少來衡量你。 Case 2:一單身無負擔的人,月入$50,000,按((當納的))十一,心安理得,餘下的歸自己,與神交足工課了?!在律法下,這是義人,神卻看人心;在恩典之下,金錢奉献沒下限,也無上限!

2007-10-10 13:09:16 補充:
以瑪拉基書作基督徒要十一奉献的理据,是解錯經 (瑪1:1 是寫給猶太人的),church 不是聖殿,牧師不是祭司;在新約,人心是聖殿,信徒皆祭司;我們也不必以奉献的多少去試神是否傾福,因在基督裡,我們已白白得了各樣福氣(弗1:3)!不行律法,那該如何行?我們有聖靈,祂會把各人當行的,教導各人,尋求祂,順服祂,你會有平安!下奴僕的軛吧(加5:1)!
2007-10-09 7:10 am
我相信耶穌,但父母不准,怎麼辦﹖
答﹕這是相當困難和可惜的事。面對這事的時候,有幾方面要注意﹕
第一, 不要和父母惡言相向,因為他們反對是他們不明白。
第二, 要溫和地向他們爭取和解釋,使他們知道你所信的是什麼﹖你為什麼要信。
第三,要有見證。在生活,行為,靈性上讓父母真看出你有改變,使他們覺得你信耶穌不是變壞,乃是變好。你要成為家中最好,最可信賴的兒女。
第四, 要孝敬父母。信耶穌的人要特別孝敬父母,要作個 順命的兒女,這是聖經的教導。使他們知道基督教是一個講求孝順的宗教,也使他們發現你信耶穌,不是連父母也不要。

第五,要堅持所信。雖然我們要孝順父母,要聽他們的話。 但是在歸信主耶穌的事上,卻不能因父母的反對放棄。相反的,我們要堅持,即使他們強力的反對。這樣讓他們知道你 不是一時意氣衝動,不是鬧著玩的,乃是認真的。他們這樣 極力反對,見你仍不放棄,也許會讓他們思考你的信仰,要尋個究竟呢﹗
第六,介紹父母認識教會和信徒。讓他們知道你到的教會是怎樣的一間教會,和你在一起的是怎樣的一些人,使他們放心,也許會使他們對教會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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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門徒是要付代價的
太十:37 - 39 “愛父母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如果不太明白這經文就一定要睇釋經書免得解錯經
please go to the following links:
(必睇) http://www.pcchong.net/JesusChrist/Jesus97.htm
http://www.pastorlau.org/pages/question/Q&A105.html
http://www.pastorlau.org/pages/question/Q&A86.html
http://www.cclw.net/other/tcr/wentijieda/htm/10.html#364
About 十一奉獻:
http://www.pastorlau.org/pages/question/Q&A36.html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general/Offeri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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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9 15:24:28 補充:
To: coqbc2000我對你的論點很感興趣, 你可以寫多d 理據(經文...etc) support 你的論點ma?

2007-10-09 15:24:44 補充:
Thanks^^

2007-10-09 15:50:49 補充:
我自已覺得十分一係一個參考amount. 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屬神的,應全然奉獻而且係加上甘心和樂意 上不要忽略主的教訓 (太23:23)
參考: as above
2007-10-09 3:31 am
你同佢講比10%人工教會係上帝嘅意思,而且無奉獻教會點維持落去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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