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出左啦
打左封道歉信 今日8/10/2007晨咁出左去灣仔求情,
佢話太多人濫用,出左機票都無用
一定要馬來西亞果邊既証明文件fax過泥 (我地去參考婚禮),
佢地仲話,經已拒絕好多人 ,無得傾!
如此鐵一般...
無話可說, 那個職員還走開,叫了另一個企硬的職員過來拒絕.
然後大拿拿 一千9百幾 伸請 bno,五日後有得拎
証件過期,無錯係我地唔岩
但係, 咁大個國家,咁大個部門
竟然無快証? 真係國際笑話..
價錢可以開到同bno一樣啊 ,或者收貴d啊,真係唔明
點解無快証,真係想send晒比d news paper關注厘件事.
請問先投訢 或 反映意見比署長同特首(或其他會關注既部門)應該 send去邊呢
火都泥啊簡直
在此通知各網友 ,無証明文件 ,伸請係行唔通的 ,有機票都無用.
1.只係打出泥提醒網友 - 唔係個個case都得,唔好再成日叫人去做快証 當然,可以一試 ~ 2.文中已聲明: 入境處太多人濫用 , 一定要証明文件,証明你去做咩 3.反映係因為想國家進步,我並沒話署方錯晒 4.呢,一個國家文明好重要,就係咁文明反映係家國管理上,所以呢~
5.呢.我知你講邊個case,一日攪掂,都係果句: "太多人濫用" "而家唔得" "外遊不算" "一定要証明文件" .咁你話啦,用咩理由好啦 , 你講果個 類似既有人用過啦, "無証件你又咁快買機票" ?
6.不過呢,先給你say sorry,因為提起火又泥了
7.我厘個topic係開出泥問,邊度反映到意見 ,唔該晒各位 ~!係鬧我之前,唔該睇清楚我講乜. 乜有人話入境處唔岩咩?
8. 職員沒有提bno ,只說不能批,你誤會了 ,沒有人推御責任,只是,如果我們香港能新增一項 伸請特區護照快証 ,你說有多好.今時今日的香港,就是因為市民及各方面既意見,才有今時今日的地位及文明,反映意見有什麼問題 ,連表達意見也不行嗎? 你就不停的罵 ,呸
9.順道提提你 ,入境處職員不會提及bno ,因為那邊只伸請特區護照 ,bno 要自行到 英國領事館 , 是我們自己去,署方並沒協助. 當然署方也 不需 要 協助 ! 是我們自找的!
10.大佬,我真係去婚禮架, 咁要用咩理由 ,叫我比人地d結婚收據佢我邊有啊, 我就係費事咁都要講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