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 會 成 本 問 題 一 問 , 唔 知 點 答

2007-10-07 7:57 pm
李小姐是一位律師 , 又 擅長打字 , 但她請了一名文員專門負責打字的工作 , 試以機會成本解釋為何李小姐自己不負打字的工作 , 而要僱用這位文員.




請答下我丫,我唔知點答 =(

回答 (4)

2007-10-07 8:09 pm
✔ 最佳答案
機會成本的定義為: is the cost of the highest value option forgone.要答機會成本的問題,必先要定義”那樣事物對主體來說是成本”因為成本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時間.
李小姐是打字高手,但請了一名文員來打字, 因此她心中的最大成本是金錢,李小姐的機會成本可以下面的例子來解說: 
我地假設打一場官司賺10000蚊,打字每個月賺4000蚊.
李小姐是一位律師 ,每個月接一場官司都賺10000蚊,
但如果佢唔接官司而去打字, 佢就要放棄呢10000蚊既收入, 親自打字,連果4000蚊人工都唔會收得到,因此佢唔接官司而去打字,佢的成本會只少有14000蚊. 因此她絕不會去打字.因為打字的成本太高.
2007-10-07 8:25 pm
機會成本的定義為:
作出選擇時,應該要選擇最高價值的選項(機會成本最低的選項),而放棄選擇機會成本最高的選項,即失去越少越明智。

李小姐是一位律師 , 又擅長打字。雖然她自己一人負責打官司和打字可以減低成本(文員的人工), 但若她僱用這位文員則可將用在打字上的時間用在打官司上, 這樣她相對地可賺到更多的錢。
權衡兩者,僱用文員的話失去的比較少, 即機會成本為最低, 因此李小姐自己不負打字的工作 , 而僱用這位文員!!
2007-10-07 8:06 pm
李小姐僱用文員打字, 成本是這位文員的薪金
如果李小姐自己打字, 她便放棄了用打字的時間來做律師的工作, 亦即放棄了
做律師的工作的回報, 這就是她自己打字的機會成本

因為做律師的工作的回報比文員的薪金高, 所以李小姐自己不負打字的工作 , 而要僱用這位文員.
2007-10-07 8:04 pm
李小姐打字的機會成本係做律師既人工
佢不打字僱用文員的成本係文員的人工
李小姐打字的機會成本大過佢不打字僱用文員的成本
so李小姐選擇僱用文員


收錄日期: 2021-04-25 20:40: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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