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菲傭11月底滿2年合約.
如想續她, 應在何時與她傾續約較好? 我家有兩公婆和一個仔(小學), 老公因工作,大半時間不在港.
我想在她新約內訂些新內容, 主要是希望她在假日早些回家. 之前假日最遲不過10pm回家, 她真在10pm前幾分鐘到家. 在房內攪到11後才熄燈. 平時9:30前已關門睡了.
孩子最遲6:30要出門, 早餐成了問題(亂攪一餐).
我提過她早些回家, 但她卻說, "照合約, 只要我10前到家就ok了嘛 !"
這菲傭(44歲, 已做婆婆) 初來時要求在雙假日的夜晚不回家, 我不同意, 跟我扭了好一段日子(她也知道合約規定不可在外過夜的) .
所以如跟她續約, 希望她放完假早點回, 又或者有時不能在星期日放假, 改在平日放, 如何例明?
請各位有這類經驗的朋友幫幫助!
我要返工, 家中得工人和孩子, 我不想與她攬到關係不好!
在此先謝謝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