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project - 道家思想

2007-10-06 8:28 pm
題目係 " 何謂道? "
答案要起碼兩頁A4紙~
唔該 !

回答 (1)

2007-10-06 8:52 pm
✔ 最佳答案
  何謂道德,這是一個老得掉牙的問題。本文所討論的道德,是人一種(有
目的之)實踐活動,細言之,即人類評估價值,指導行為,追求美好生活,見
諸其生活言行人際/社會/文化關係的活動。道德的成素包括愛、恨、價值、
思想、感覺、情緒、義務、德性、原則等;以理性考慮行為價值,伴隨著道德
情感,並以義務的方式指導行為方向,便是道德相關的範圍。(至於義務與行
為價值孰主孰次的問題,則決定相關道德系統是義務論還是價值論;詳另文。



  是以,當一個人完全依性好本能或某些意念結果行事,他的行為不屬於道
德範圍──如果他根本無須作道德考慮,我們便稱他的行為為非道德行為;如
果他本應作道德考慮而沒有作,我們便認為他錯置了自己的處境,但仍不會說
他不道德,因為道德要求人的理性自覺自動考慮,他還未到位,談不上道德上
的是非。


  相反,如果一個人是以審美經驗作為行為的依據,即漂亮的事便去做,不
漂亮的事便免問,那末,其言行表面上可能與道德無關,他本人也可能聲聲方
外之人,在道德審判之外,但如果他實際上是以理性選擇行為,又以義務的方
式展示此規範,便要入道德的評估範圍。


  (按:一個依審美經驗行事的人一般都不會用義務方式規範行為,即其認
為要做的行為不去做也沒有什麼大不了;所以一般都視之為非道德的人生實踐
者;這裡是說出他們有時可能要過問道德是非的情況。)


  視理性評估/選擇/考慮與義務方式作為道德的必要成素,有助我們區分
日常生活中何者是道德份內事,何者則非。但我們為什麼要用這個標準呢?這
個標準是怎樣來的?這裡相信是可訴諸日常的道德經驗與一般對道德語言的分
析;道德規範通常以以下的方式出現:


  X應當做Y────(1)

  或:

  X不可做Y’────(2)

  (X是行動主體,Y與Y’是行為)    


  (1)即義務的一般表達形式;(2)是禁令的一般表達。然而,禁令其
實只是義務的強表述──X不可做Y’意即X不應該做Y’(X應該不做Y’
)的加強說法;「應該」這個詞有歧義,可以解作非道德意義的「妥當」,也
有強義和弱義。弱義是要求道德主體去做一些特定的行為,但如果沒有去做,
也是容許的;強義則不容許主體沒有做應當做的事情。如果我們視應該做的事
為道德上對的事,即:「X應該做Y」與「Y是對的」等義,則我們說一個行
為道德上不對,其實有不同的意含;就強義言不對意味不容許,亦即禁令的表
述;就弱義言不對只是不符合特定道德要求,不含有追究譴責的必然引申。


  日常生活中有些道德規範是強勢的,如應該不傷害人,有些是弱勢的,如
向窮人施捨;有些是傳統強勢,現代變成弱勢的,如孝順父母。道德似乎是:


(一)讓一般人盡量去做一些弱義義務,並且絕不違反強勢義務。

  或

(二)讓一些人將所有義務視為強義義務,意即:

   (a)所有一般認為是弱勢義務的都是強勢義務;或

   (b)弱勢義務不算真正義務,即無道德意義/道德上不相干


  由是,我們的道德生活也有兩個方向──做道德上容許之事/不做不道德
的事;或者做道德上不得不做的事。前者是弱勢或消極的道德取向,後者是強
勢或積極的道德取向。兩個態度可以並行又或只選其一;兩者都是根據義務行
事,只是對義務有不同方向的理解和應用,道德經驗與義務是一對雙生子。


  至於價值評估,似乎亦是與道德經驗密不可分的。一般來說,當我們說「
Y是對的」時,即同時意味「Y是好/善的」。將一個好或善的價值賦予一個
行為,便是一種估價;義務給行為一個應然性,估價給行為善性。應然性與善
性恰好是道德的兩個主要性格。


  我們分析道德語言時,會發現它們主要由三種詞彙組成:

(一)價值詞,如善;惡;好;壞;意願;不被意願

(二)義務詞,如是;非;對;錯;責任;義務

(三)權利詞,如權利;訴求;公正/正義;不公正/不正義


  這裡認為,權利詞其實可化約成前兩類詞彙(論證從略),並且是前兩者
的引申(我有權做Y意味他人不應該阻止我做Y,並且我被阻止做Y時,他人
有義務和我一起,追究有關責任);所以道德的必要成素正是評價活動與義務
形式。
好幾年以前,社會學家Raymond Baumhart曾經問一些人:「你覺得道德是什麼意思?」那些人有下列幾種的回答:

「道德指的應該是我內心所感受的對與錯」

「道德跟我的宗教信仰有所關連」

「道德應該就是去做法律所要求的」

「道德是由我們的社會所能接受的行為標準所組成的」

「我不知道那個字的意思」 同樣的答案也可能出自我自己口中。

「道德」的意義很難去定義下來,每個人對道德的看法都是模糊不定的。

  如同Baumhart所得到的第一個回答,很多人會把道德視為我們自身的感受。但是符合道德並不是照著一個人自身的感受去行事。一個照著自身的感覺去行事的人所做的事並不一定是正確的。事實上,憑感情往往偏離了道德的正軌。(註一)

  道德亦不是一種宗教的信仰。當然,大部份的宗教鼓勵人們去遵循高的道德標準。可是,如果把道德限制在宗教的範圍裏,那麼道德便只適用於信仰宗教的人。但,事實上,道德卻是同樣的適用在無神論者與有宗教信仰的人身上。宗教可以設立高的道德標準,並提供人們強烈動機去實行。然而,道德並不能被侷限在宗教裏,也不能被認為與宗教等同。

  遵守道德規範和遵守法律也是有所不同的。法律通常建立在大部份人們所認同的道德規範上。但是,法律,就像前面所提到個人的感覺,同樣可能偏離了道德。就像南北戰爭前的奴隸制度以及南非現今的種族隔離政策,都是法律違反道德的明顯荒誕例子。

  最後,道德和所謂的「社會所能接受的」並不相同。雖然在絕大部份的社會裏,人們所接受的行為標準是符合道德的。但是,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仍然可能違反道德。因為,也許整個社會是處於道德淪喪的,就像德國納粹時代就是道德淪喪的社會的例子。(註二)

  再且,如果符合道德就是做「社會所能接受的事」,那麼當我們去追尋什麼是道德時,我們就必需去追尋什麼是社會所能接受的。好比當我在思索否可以墮胎的問題時,就必需對所處的社會做調查研究,以確信我的想法正是「這個社會所接受的」。但是,沒有人會去做這樣的調查。此外,道德並不能與「社會所接受的」劃上等號,對於一些有爭議的議題社會上常常缺乏共識,有些人認為可以墮胎,有些人則反對。所以,如果遵循道德是做著社會所能接受的行為時,那麼人們都必需在一些爭議性的議題上取得共識。但那共識事實上是不存在的。(註三)

  那麼,什麼是道德(ethics)呢?道德可以分為兩方面來說,首先,道德指的是對與錯充分證成的標準,它規定著人們應該做的事,也就是所謂的正義。道德告訴人們有不能去做強姦、偷竊、殺人、打人、毀謗、詐欺等行為的義務。道德告訴了人們要誠實、忠誠、有同情心。道德也告訴人們有生存、自由、隱私以及免於受傷害的權利。這些行為都是符合道德的,因為它們並不矛盾且有充份的根據基礎的。

  再者,倫理學(ethics)指的是如何去學習、發展個人的道德標準。上面提到的個人的感受、法律、社會的規範等都可能違背倫理道德。所以,必須常常檢視個人的標準以確定個人的標準是合理的。Ethics也意味著,持續不斷的砥礪自身的道德信念及道德行為,並且努力去確保自己及我們所想塑造的制度,能照著合理且堅定不移的標準去做。

 簡單地說,倫理學就是研究「倫理」與「道德」的「學問」。這節先說明「倫理」與「道德」,下節再談「學問」。有關「倫理」與「道德」的異同,學者們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有認為「倫理」意涵比「道德」廣者;【1】 有持相反意見,認為「道德可以包倫理,倫理不可以盡道德」者;【2】 還有指出兩者之間層次不同,「道德」涉及個人,「倫理」涉及群體,故無所謂何者較廣,何者較窄者。【3】 我認為這些看法都對也都不對,關鍵在於定義,而且在於「唯名定義」。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定義」。粗略地說,定義分兩種,一種是唯名定義(nominal definition),一種是實質定義(real definition)。前者的目的是賦予字詞以特定意義,後者的目的則在於探究字詞之特定意義所指涉的觀念或事物的客觀本質。此處有關「倫理」與「道德」的不同看法,源於唯名定義的差異。一個人在唯名定義上如何理解「倫理」與「道德」,自然就決定了他對這兩個概念的關係的看法。【4】 唯名定義本身是無對錯可言的,只有符不符合「約定俗成」的用法或「訓詁考古」的問題。而就學術討論而言,重點不在於它是否符合「約定俗成」或「訓詁考古」,而在於它是否清楚界定所要討論的對象。有效的學術討論必須以精確的「唯名定義」為前提,才能避免各說各話的窘境。【5】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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