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一位美國人公民(白人)我曾於2003~2004年間犯了店舖盜竊罪,首次判入獄一個月.後兩次則判感化o即三次案底o
我老公曾於去年11月用未婚夫婦幫我申請visa,可是被拒絕o我們兩人都很傷心失望o他是一個很有責任的父親與前妻生了三個孩子分別是16yrs 14yrs 9yrs.而我則是一單身的未婚媽媽,女10yrs. 當他知道我過去的事他沒有嫌棄我,而且還決定和我結婚在(HK).但是他在美國問過一個移民律師我們已在港結了婚我可否跟申請spouse visa到美國跟他一起生活? 這律師說是不可以,除非一個理由就是男方feel extreme hardship我才有機會apply a wavier
現在我們倆家人都很傷心難過,他一方面要工作,另方面要take care of 3 children,最重要是我們不知可以再請教誰??????他在USA 也不知到那裹找到好的又有經驗的移民律司幫我們??!!我老公是住在三蕃士,現在我唯有此方法想問問有否好心人幫到我們或提供到意見給我們.謝謝大家!! 另外想問問如果我有了BB 美國政府能給我機會過去與我老公一起嗎?
心煩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