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親人斷絕關係的法律程序是甚麼???

2007-10-05 8:47 pm
比人害成傷殘, 阻止覆原, 阻止繼續學業, 31歲人都一個學位都冇, 害到破產, 落埋降頭, 屈埋有精神病的苦主上o

回答 (1)

2007-10-06 1:26 pm
✔ 最佳答案
在香港根本沒有什麼可以斷絕關系的法律,除了夫妻關系!(離婚)
你一出世就是注定你的父母兄弟弟妹的關系,是終生不能改變,
你極其量只可以唔認他們,立定遺囑一分錢都唔比他們,
如果你真的比人害成傷殘, 阻止覆原, 阻止繼續學業, ,你可以立刻報警!
如果這些事在你十八歲之前發生,你可以控告他們:疏忽照顧的罪名,引至傷殘, 阻止覆原, 阻止繼續學業,
但是31歲人都一個學位都冇, 害到破產, 落埋降頭, 屈埋有精神病,就好似好難告到什麼人,
因為學位,是你自已的能力及經濟問題,破產是你自已的財政處理問題,降頭是信仰問題,精神病是你自已有問題!

2007-10-06 05:28:58 補充:
至於登報斷絕關系!目的只是發報一個信息比全港知道,你和他反了面,以後唔會認佢!並沒有什麼法律作用!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26: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5000051KK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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