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婚後來港工作之問題

2007-10-05 12:55 am
我想問下
當我而家同佢結左婚
之後佢而家想留係香港工作
但係,本身佢好似係無身份証既
1:咁佢有咩工作係可以做既呢?
2:要7年居港先可以拎到香港身份証,咁佢呢段時間可以點?

回答 (3)

2007-10-05 1:10 am
✔ 最佳答案
你地都結左婚, 點會仲講話 [好似係無身份証]?
無身份証當然唔可以係香港工作, 更加唔可以係香港定居.
須要在持有的旅行證件到期前返回原居地

在香港,有關入境事務的法例會被嚴格執行。根據《入境條例》,有不少行為屬於違法。這部分概述一些主要的或常見的違例情況。

過期居留

即是指訪港旅客或外籍僱員並未在其旅行證件所蓋上的日期或之前離港。過期居留的人士通常會被逐離港。

違反逗留條件

通常指未經入境事務處批准便在香港工作 ( 不論受薪與否 ) 。 《入境條例》第 41 條 規定,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 50,000 元和監禁兩年。

作出虛假陳述

即是指為下述目的而向入境事務處作出虛假陳述 : 獲取旅行證件、居留權證明書或入境證,或申請進入香港或在香港工作。根據 《入境條例》第 42 條 ,違例者一經 公訴程序 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 150,000 元和監禁十四年 ; 如 經簡易程序被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 100,000 元和監禁兩年。

僱用非法勞工

正如在工作簽證那部分所提及,只有兩類人士有權在香港工作,而毋須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他們是:

1. 香港永久性居民 ( 即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 ) ;和
2.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而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獲批註,沒有限制該人在香港境內工作。

僱主如僱用非法勞工,最高可被罰款 350,000 元和監禁三年。有關這項問題的進一步資料,請瀏覽入境事務處的網頁 http://www.immd.gov.hk/chtml/topical_8.htm

在酒店住宿的外籍人士必須遵守之規定

入住本地酒店的外籍人士,需要向酒店負責人提供本身的全名、國籍、到港日期和將乘搭離港航機的航空公司名稱。有關詳情可參閱入境事務處的網頁 http://www.immd.gov.hk/chtml/topical_9.htm
2007-10-05 1:09 am
1.結了婚後,佢都要返原居地,用團聚理由申請來港定居,期間只能以訪客身份,用雙程証來港,每次停留不會超過 3 個月,訪港期間不能工作,如做黑工被捕,除坐監外,還會影響來港團聚的申請,所以乜工都唔可以做。
2. 只要獲批單程証來港,就會獲發臨時身份証,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打工,直至 7 年後發永久居民身份証。
2007-10-05 1:07 am
第一佢沒身份証是不可以在港工作的, 沒人會請, 第二要到戶籍所在地申請單成來港的手續, 不是在港住滿7年就可以拎到香港身份証的.你要問清楚啊.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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