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事實上甲方係有打人, 還有什麼清白 ?
我想問題係甲方會比人告 一般襲擊 (common assault), 傷人 (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 or 嚴重傷人 (assault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兩者在撿控和刑責方面有好大的分別; 但我想, 如果兩者有姻親關係, 法庭上係較傾向從寬的.
Provocation 好似唔係 傷人的 defence.
都係私底下解決最好, 一家人鬧到上警局 ......
2007-10-11 09:16:44 補充:
下面師兄所講:辯方可以要求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個媳婦有甘既能力去傷害佢加上可以請醫生去檢驗係自己造成定其他人做成甘就可以反告返奶奶同個女俾假證供好有問題, 唔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