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數問

2007-10-03 10:34 pm
我想問係咪每間公司既試用期都一定係三個月?
即使未做滿一個月,老闆係咪有權解僱我?
咁人工應該點樣計?

thx..

回答 (6)

2007-10-03 10:44 pm
✔ 最佳答案
試用期每間公司都唔同

未做滿一個月,老闆當然有權解你la,即時通知叫你走

人工咪就係你做咗幾多日,咪出幾多日人工俾你lor

2007-10-03 14:47:30 補充:
註:一星期你有一日有薪假以上當然講緊full-time工la選我做最佳,please
2007-10-03 11:43 pm
基本上, 每一間公司的試用期都可以不同.
跟據勞工法, 一般試用期為3個月
工作第1個月, 僱主如想解僱員工, 或 員工想離職, 均需要1日通知期
之後第2個月, 僱主如想解僱員工, 或 員工想離職, 均需要7日通知期
而如果跟勞工法,過了3個月的試用期, 僱主如想解僱員工, 或 員工想離職, 均需要提出不少於14日的通知期 (而一般公司,都會要求一個月通知)

至於人工方面, 不管你工作了多少天, 或小時
僱主都需要按工作天數 或時數, 比例計算
而於試用期期間, 根據勞工法, 勞工假期為無薪假 (但當然, 僱主可以改為有薪假)
所以如果跟勞工法計, 人工會扣除勞工假
2007-10-03 11:26 pm
1. 不一定,上班時簽定合約應已列明,或口頭講明。
有d公司話3個月,之後要延長多1-2個月,視乎表現而定。

2. 就算第一日上班,公司在合理情況下都可以炒你。

3. 人工以月薪除日數,照比例計算。
 
不過,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果合約 是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下: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其他勞工法例可參考 :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2007-10-03 11:22 pm
不過最少都要做滿7日先有人工攞(勞工法例規定)。
----))) 樓上果位呀, 勞工法例並沒有此規定!

勞工法例無規定過做幾多日先會有人工架,即使返一日半日都好,僱主都要按比例出人工~
參考: 勞工處工作的我
2007-10-03 10:56 pm
都唔一定架。一般公司既試用期係3個月,但係有啲公司就會係半年試用期,亦有啲公司因為唔同職位既關係有啲人就3個月試用期,但係有啲人就6個月。不過就算佢話3個月試用期都好,佢都有權延長試用期直到佢俾封"Confirmation Letter"你為止。

一般試用期第1個月內,老闆或者顧員覺得唔適合可以即日向對方提出請辭。而第二個月就需要俾7日通知對方,第3個月開始就要有1個月通知先可以離職。

人工方面,如果未做滿一個月就離職,一般都會按比例計番俾你,不過最少都要做滿7日先有人工攞(勞工法例規定)。

以上都係一啲個人既經驗,最好係睇清楚你同公司所簽既contract內容,因為一般合約內都有清楚寫明幾耐試用期同埋試用期內既一啲條款。
2007-10-03 10:52 pm
唔係每間公司試用期都係3個月架喎, 有d冇試用期,有d則長達2年,如果你試用期1月內, 老闆係可以炒你, 相反你都可以炒個老闆,(depends on 你份contract點寫同試用期幾耐) 人工方面咪計每月人工prorata計返你返咗幾多日工囉...有相關問題最好打去勞工處問吓啦


收錄日期: 2021-04-12 01:54: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3000051KK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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