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車禍的事 要再度請教各位達人 謝謝

2007-10-03 10:26 am
我是在星期天下午發生車禍的 我在我家的村口要轉彎到對向車道去 我是騎機車 對方是開新車 有保險 發生了碰撞 而我的機車基乎前面都有受傷到 而對方是右邊方向燈及右方被我撞到了 這是沒有號誌路口的 請問是我的錯比較多嗎? 對方很客氣 警察也來到現場了 該做了都做了 在筆錄的部份來講 我有等一下才騎機車出去 但是我沒有想到 碰撞上對方的新車
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有來跟我稍微談了一下 我大至上知道 對方車體上的損失是3萬左右 我是1萬5左右 我也沒有什麼獅子大開口啦 是覺得 如果是我的錯 我該賠的就賠 因為我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 那對方該負些什麼責任 我有驗傷單 也有醫院的收據 對方是開車 所以就沒受傷 而我是騎機車 就比較慘一點了
好像在台北比較重視路權方面了 在桃園的鄉間道路上發生了車禍 是不是也適用於台北的絕對路權說
請各位達人 幫我解答 謝謝
更新1:

醫藥費目前都是我自己出啦 嗚呼哀哉西 看情形好像是我的錯比較多是嗎?

回答 (3)

2007-10-03 10:34 am
✔ 最佳答案
「路權」是適用於全國人民,並非只有台北市!
難道不住在台北市就可以橫衝直撞嗎??
其實你們的問題
既然警察都有做了筆錄(應該也有實地測量)
就要看是誰對誰錯? 然後再談理賠問題

一般車禍,如果都有保全險
那理賠當然是由保險公司全額給付
很不巧的沒有保險的話
就要從對錯中找出誰才是受害者!
最基本的就是支道要讓幹道先行
左右轉的車輛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再者,就是看誰撞到誰
撞到的位置,和當時情況(必要時可以找目擊證人作證)之類的

你有驗傷單並不代表你沒有錯
對方雖然是開車也不見得就是錯的
詳細的情況還得看警察丈量後怎麼判定

在沒有號誌口的會車
就要分幹道支道的路權還有機車汽車專用道分別
如果真的僵持不下誰該理賠?
我想,讓保險互相理賠也很足夠了
至少你們人都平安,沒有更大的狀況!

(除了你們自己外沒有人曉得當時情況,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 nothing
2007-10-05 10:38 am
在沒有標誌的路口,幹支道的劃分還有一條:少數車道車要讓多數車道車先行。

如車道數相同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如同為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雖然這是判定的基礎,可是附帶還有沒有道路設計上的問題,還有對方有沒有超速的問題。

1.請問當你轉彎前有沒減速看清左右來車?

2.還有你是屬於右方車輛(!因為你敘述的你撞到他的右方來看)
他在通過路口時有沒有減速慢行看清左右。

上述兩點是你們各自的駕駛責任

如果你們雙方都有盡到駕駛責任,那車禍就不該發生。既然發生了車禍,表示有其中一方未盡駕駛責任或是道路的設計不良致使你們雙方無法反應過來而發生車禍!

所以責任的歸屬並不一定是你全部負擔,而是依判定責任規屬的比例原則來相互賠償。

假設道路設計沒問題,判賠比例你6他4:你要賠他1萬8千乘上折舊,他要賠你6千乘上折舊。另外你有受傷有醫療收據,他的車輛強制險要賠你醫療費用乘上0.4 這是屬民事賠償的部份。

而你有受傷他或許還有刑事上過失傷害的部份要承擔!(這部分如輕微的話大都緩起訴)

如道路設計上有問題,或許還可申請國賠
2007-10-03 10:37 am
對方的車子是從幹線進入支線 一般來說是以幹線的車子優先
但是對方不是直行而是轉入巷子 照理來說 雙方都要讓
要看你們撞車的位子 如果對方的車是在巷子碰撞到你的車
對方的責任因該比較大 因為在那種情況你是絕對路權 而對方是
轉進來的車子 因該讓你
如果是在幹線上撞到 你的責任可能就比較大了 因為對方還沒轉入
只是準備要轉 對方還是直行狀態而你是轉出去幹線 所以這種情況
妳的責任會比較大
但其實我絕得 如果他有適當賠償你的醫藥費 和修車費
你也相對理賠對方會比較理想 就算學個經驗 以後要多注意~^^'"
參考: 行車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20: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3000010KK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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