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假期的問題

2007-10-02 12:07 am
case, 我5月14日開始返工(part time sales ,time:1400-2100,一星期返6days) 至 8月27日,己夠3個月, 之後我係同一公司轉左返(part time sales ,time:1400-2100,一星期返 五,六,日) , 計計埋埋都做左 4,5 個月,

公司話明做夠3months 可有有薪假期,係咪吾識用於我e個case??

我想問,我e 個case 有無有薪假期,如(中秋翌日,重陽)??
同埋,係咪要果d假o係我返工的時間先有薪假期,
eg.重陽19/10(fir),咁我先有有薪假期??
eg.中秋翌日26/9(wed)咁我係咪無有薪假期???

回答 (2)

2007-10-02 7:19 am
✔ 最佳答案
所有僱員都可以享有法定假期(放假),
只要按住連續性合約(連續四個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時數達18小時)受僱滿三個月,就可以享有有薪的法定假期~

你5月14日入職,8月13日滿三個月,符合連續性合約受僱,
即係8月14日之後的法定假期都會係有錢的,包括中秋(26/9),重陽(19/10).
呢d假無論你有無返到工都會有薪~

如果你那天放左假,那天只會出一份錢"假日薪酬"~
如果你那天返左工,那天除了出一份錢"假日薪酬"之外,仲加上那天的人工,
同埋僱主要在前後60天內補番一個無薪假期俾你放~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參考: 在勞工處工作的我
2007-10-02 12:23 am
如你所講,你已符合勞工法例內的 " 418 "條件;就是連續 4星期,每星期工作超過 18 小時,已可享有有薪假期(例假),和法定假期(勞工假期)。如僱主刻意扣除,可向勞工處投訴。


收錄日期: 2021-04-16 00:19: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1000051KK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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