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間公屋比房署收翻,但是還掙房署租,
請問可否再申請公屋,我朋友是其中一個成員,
可否即刻徐名自己和老公另外申請個第二間公屋,
是否兩年後才可以再申請,還是要清還所有租金,
我朋友才可申請,現在掙房署租唔交,
又唔申請公屋是否無事,條數以後都唔洗比。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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