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公屋比房署收翻,但是還掙房署租?

2007-10-01 11:09 am
我朋友間公屋比房署收翻,但是還掙房署租,
請問可否再申請公屋,我朋友是其中一個成員,
可否即刻徐名自己和老公另外申請個第二間公屋,
是否兩年後才可以再申請,還是要清還所有租金,
我朋友才可申請,現在掙房署租唔交,
又唔申請公屋是否無事,條數以後都唔洗比。

回答 (1)

2007-10-03 6:04 am
✔ 最佳答案
掙房署租,一日未清還所有租金一日都唔可以再申請公屋(戶主)
掙房署租唔交,即係爭政府錢,政府梗追到你甩褲
你朋友如果只係其中一個成員唔係戶主,當然可徐名自己另外申請個第二間公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41: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1000051KK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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