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剛剛定居本港。現身份為香港居民(非永久性)。在住滿七年以前﹐因需要前往內地﹐可能會較長時間離開香港﹐想知道我最長可以連續離開香港多久而不違反“住滿七年”的規定﹖﹖﹖
“連續七年”究竟是怎麼計算的﹖是累計七年﹖﹖﹖還是只要短期離開香港七年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民﹖﹖﹖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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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001000051KK00177